地方经济增长目标偏高有隐忧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 14:17 中国产经新闻报 | |||||||||
撰稿/余丰慧 世界银行最新《中国经济季报》指出,中共中央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预示着转向更加平衡的增长,更加重视环境和收入分配。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却仍为本地定下了过高的增长目标。为了实现高增长率,地方政府支出有可能继续投向投资,而不是用于建立和谐社会和实现经济协调发展所需要的社会服务。在今后5年使经济的能源密集度降低20%的目标
世界银行提出的地方经济增长目标偏高问题由来已久。多少年来,当中央年度经济增长目标确定后,各个省份自定的增长目标往往要超过中央的目标。我们往往会听到地方主要领导这样一些话语:“根据我省情况,我们的增长目标应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当然,一些省份特别是西部省份发展地方经济心切,确定适当高于中央确定的增长目标,力图尽快赶上发达地区,力图使本地经济发展快一些,本意是好的。但是,如果脱离了本地实际,确定一些不切实际的经济增长目标,就会给经济发展造成一些负面影响和隐患。 首先,地方经济目标过高,容易引起投资膨胀。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实现高经济增长目标,必然采取见效最快的扩大投资的方法,这也许就是我国投资率一直居高不下的根源之一。投资的膨胀,一方面往往容易引起通货膨胀,另一方面会制约我国经济增长拉动方式向消费为主的内需转移,十分不利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如果是低效率或无效投资,往往还会给经济埋下隐患。 其次,地方经济增长目标过高,容易引发对资源能源竭泽而渔式的开发。目前一些地方经济的高速增长,依靠的是资源和能源的无序开发。这种发展模式极易破坏环境,也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可为了实现高增长,一些地方却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淮河两边污染严重的小造纸厂屡关不停就是明证。 地方经济增长目标过高,还容易造成统计上的弄虚作假。一些地方一到年末,发现经济目标还有差距,就会在统计上掺水,虚报GDP数值。这些情况在基层屡禁不绝,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被高增长目标逼的。 因此,要高度关注地方政府经济增长目标过高的问题。这就要求,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把地方政府支出转向建立和谐社会和实现经济协调发展所需要的社会服务上。必须迅速改变对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指标,不完全以GDP增长率论英雄,加大教育发展情况、社会公平情况、贫富悬殊情况、就业率高低、社会保障建设状况、环境保护状况、社会治安状况以及腐败案件情况等指标在考核中的地位,真正落实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