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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陈久霖获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2日 23:58 中国经济周刊

  《中国经济周刊》评论员

  这实在是一纸近乎荒唐的决议:日前召开的中航油第11次股东年会发布公告称,公司2004年年报获得认可。而据该年报,中航油2004年净亏损8.649亿新元(约合5.12亿美元),但公司首席执行官陈久霖仍然获得逾50万新元(约合30.8万美元)的薪酬,其中80%为工资,20%为奖金。

  公司巨亏且本人身负15项指控,面临最高长达94年监禁之刑罚,但陈久霖—这位执掌中航油8年间屡创“神话”的“亚洲经济新领袖”,竟在折戟沉沙后再创“神话”。显然,如同中航油事件之所以发生一样,对陈久霖获奖深层次的剖析仍应该立足于制度性的缺失与扭曲。

  从表面上看,陈的获奖似乎是因为“他作为主要谈判者参与了公司不同项目的批准”以及“在业务模式上引进了几个重要的创新”,这种掩耳盗铃式的说辞足可被5.12亿美元巨亏所击碎。事实上,这一极端的案例,真正发人深思的问题在于,另有多少“蛰伏”中的陈久霖,正在且在未来相当时期内,仍然会借助种种看似合理的托词而受到不当激励。

  对于传统国企的效率低下,激励不足是公认的原因之一,所以,二十多年国企改革一直贯穿了不断扩大经济激励的意识,一系列用于提高管理者收益的制度被设计出来。从现实效果看,这一改革切入点确实发挥了巨大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国企管理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国企改革和发展。

  但与此同时,国有企业效率低下、纪律松弛、财务混乱、决策随意等弊病并未得到根除。

北京大学
中国经济
研究中心的一项研究显示,在现有的国企体制下,代理成本所实现的企业效率仅为30%—40%。所以,国企改革中尽管不断扩大激励机制,但并未实现预期的高效率。陈久霖算得上是典型的“反面教材”,其“出事”前2000多万、“出事”后200多万的高薪激励,并没有避免公司的巨额亏损。

  合理的激励机制应该是相互配套的完整设计,而非只是向管理层放权让利如此简单。

  激励所以奏效,前提在于理性经济人假设,而理性经济人最根本的取向是付出尽量少而收益尽量大。据此判断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现有的国企分配制度改革存在一大漏洞,即强调经济利益过度而重视承担责任不足。企业经理层和代行国有资产所有权的国资代表,都应对这一国企改革的体制缺陷有所警示。

  

中航油事件东窗事发后,陈久霖曾辩白称“我的情况与里森不一样,我不是里森。”且不论这里面到底有多少自我开脱的成分,某种意义上看,这句近似废话的大白话却也恰是这一丑闻更具警示效应的关键所在—对于如何构建中国特色下的、行之有效的国资管理体系,我们确实仍在摸索中。

  陈久霖掌控下的中航油形式上已经是一家海外挂牌的上市公司,但正如海外学者田国强所言,“只要产权结构仍没有什么变化,政府占大股,经营决策权由国有大股东的代理人来决定,就不可能提高效率。”所以,强调形式而忽略内容、且缺少相关配套机制的市场化改革,特别是激励有余约束不足的国企改革新弊端,很可能使陈久霖们为一己之私而惘顾股东利益和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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