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花费成致贫首因是一种危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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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 09:58 红网 | |||||||||
日前,零点调查与指标数据共同发布了《2005年中国居民生活质量指数研究报告》,结果显示:教育花费成为城乡居民致贫的首要原因,而“缺乏知识和技能”是城乡居民挣不到钱的一致归因之一。 (《中国青年报》2月8日) 应该说,这个教育花费成为城乡居民致贫首要原因的调查结果,是与大多社会公众的实际生活感受相符的,所以其真实性应不可否认。
然而想说的,当教育成为与医疗、住房等并列的三大民生难题之一,并在为社会方方面面所公认的条件下,近年来却仍然未能得到有效的缓解,其深层的原因更应令人深思。 其实从社会制度的立场看,教育作为一种社会公共产品,其主要作用是就是要通过公平的享用以调节社会公平。也就是说,只有当教育真正成一种社会公共资源并为公众不分贫富、不论身份区别而被公平享用时,社会弱势群体才能通过教育这个途经向社会上层流动,从而实现公共教育自身所应具备的社会公正功能。而以此观点看,上述生活质量调查结果表明,城乡居民不但没能公正的享受到教育资源,使自已的生活状态得到一定的提高与改善,相反却使居民在受教育中更进一步地走向了贫困状态,这不能不让人觉得这是一个文明社会所不应有的教育制度悖论,更是一种危险。 而以公平正义观点看,衡量一种社会制度是否具有公平含量,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具备了公平,就是要看这种制度是否具有对社会弱势人群足够的敏感与反应。具体到教育制度,衡量的标准,也只能看现有的教育是否真的为社会城乡贫困居民公平的提供了向上流动的机会,如果没有,如果在这种机会面前,仍然有着社会地位与贫富不同而有所差别。那人们几乎可以就此下这样一个判断:如此的教育制度指向是非正义的,也是不公正的,同时也是非改不可的。 所以笔者认为,面对教育花费成为城乡居民致贫首因之时,同样也应该是相关行政部门的反省之际,并只有在此情况下,找出教育制度上的缺陷并加以弥补和完善,教育才能回归实现社会公正本来功能。否则,教育花费成城乡居民致贫首因,对构建和谐社会来说将肯定是一种危险。 (稿源:红网) (作者:周义兴)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