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监管岂能留盲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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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 17:59 中国财经报 | |||||||||
刘烨 2月4日清晨6时,笔者回到了北京,随着人流走出站前广场在出租车停车站准备打车。守候在这里的司机起初非常热情,可当他们听说要去七八公里外的阜成门时,立即摇着头表示自己“拉不了”。看到这里寥寥的正规出租车,笔者感到希望渺茫,于是经过上上下下过街天桥的一番“奔波”,又来到了车站对面的一个小巷口。尽管这里停着
北京火车站出租车管理混乱是多年不治的顽症,趴活的司机私揽乘客、欺客宰客等现象十分普遍,因而也纷争不断,以致酿成乘客因几十元车费与出租车司机发生争执被围殴致死的惨剧,这与有关部门对该地区的管理存在着真空有很大关系。 按照站前地区权责职能,诸如治安、交通、运管、城管、工商等管理部门不可谓不多,管理权限和区域划分不可谓不细,但为何还是不能治本呢?实际上这是管理上的缺失造成的。从体制上说,我们现行的有关执法机构相互之间存在着“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划地为牢、互不沟通的现象,总体上缺乏权力集中、分工明确、监控有力的措施,以至于“龙多不治水”,总有人能够找到三不管的地方为所欲为。比如北京站出租车最乱的时候是在早晨6点以前和晚上11点之后。而这段时间正好处于监管的盲区。由此看来,提高执法部门之间相互协调、相互沟通的力度,不光要有一个执法和协调机构就可以万事大吉,还应当建立一种快速、高效、联动的执法机制。 车站、广场流动量大,人员复杂,的确是各级地方政府管理的难题,但是作为一个城市的对外窗口,它在一定程度上也考验着政府的执政能力。“窗口”老是亮不起来,或者说亮得不够充分,着实让人遗憾。从这个意义上说,行政执法部门在行使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权力过程中,必须认真履行其社会义务和职责,抱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该管好的事管好,让群众少些遗憾。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