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经济时评 > 正文
 

构建适应农民工特点的社保体系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 11:33 南方日报

  鲁开垠

  社会保障缺失是农民工紧缺的最直接原因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他们为城市繁荣、农村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由于农民工是很多企业的主要用工对
象,在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缺失的情况下,农民工紧缺已成为沿海发达地区经济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社会保障的缺失应当是农民工紧缺的最直接原因,也是造成社会不公的重要原因。

  农民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按照宪法理应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他们已逐渐从传统职业中分化出来,成为非农职业的劳动者,再加上人均可耕地的逐年减少,有限的土地根本无法承载他们的社会保障,更不用说很多农民工已失去土地。《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各级政府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抓紧解决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障,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根据这一精神,建议为农民工提供适当的社会保障服务。

  农民工社保以低门槛、高覆盖率并适合流动为原则

  ——区别对待的原则。根据农民工所从事的职业特点及流动程度不同,可将农民工主要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为有雇主且职业稳定、有固定收入的农民工。此类农民工绝大多数已在城市居住多年,与城市居民已无二致,其社会保障项目的设置及经费筹集方式均可与城镇职工相同。第二类为有雇主但职业不稳定、也无固定收入的农民工。第三类为无雇主的农民工。后两类农民工由于其流动性较强,对他们应采取比较灵活的政策。

  ——低门槛,高覆盖率原则。目前,农民工的收入普遍较低,在设定农民工社会保险费率时必须考虑这一群体的承受能力,降低门槛,提高覆盖率。

  ——适合流动的原则。农民工进城所从事的大多是一些非正式职业或边缘职业,工作性质决定了农民工流动性大。现行一些地区实行的保险措施中由于没有充分考虑这一特点导致实施效果不理想。农民工在暂时失业后一般都会选择退保,导致参保中断。同时,我国目前的保险社会化程度低,即使是在同一个县、市的范围内,由于农民工暂时失业或者工作变动,也会使保险部门面对繁琐的手续而穷于应付,使外来民工中断参保。

  农民工社保的具体内容按照轻重缓急的思路逐步开展

  首先把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制度。当前,农民工工伤事故层出不穷、职业病群体规模惊人,导致劳资纠纷众多,决定了工伤保险应当作为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最基本的项目。新的《工伤保险条例》也扩大了“职工”的范围,规定境内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这些措施都有利于保护农民工。

  其次,建立针对农民工的医疗费用部分社会统筹的保障制度。根据社会共同责任的原则,医疗保险应由农民工、农民工所在单位和国家三方共同承担,个人缴费、单位缴费和政府资助的比例以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为参考,根据各地情况而定,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政府出资比例应相对较高。保险费的缴纳规定缴费工资的上下限,工资低于下限的个人无需缴纳,完全由企业和政府按照一定比例负担,工资高于上限的部分不再多缴保险费,只有工资达到下限并低于上限的部分按照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医疗保险采取统账结合的方式,凡是参加大病医疗费用统筹的农民工可持发放的大病医疗卡到指定的

医院就医。

  再次,建立多层次的适应农民工流动的养老保险制度。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应当坚持分类指导原则,给农民工以多种选择。农民工参保和缴费,可以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类似,但自由选择缴费档次,尤其是在保险关系接续和转移方面也给予多种选择,包括可以接续和转移,可以经本人申请,一次性支付个人账户中本人缴费的本息,并在终止保险关系再次参保时,重新计算缴费年限。

  最后,为农民工提供可选择性的最低生活保障。目前,一些农民工已部分或完全丧失土地,或者是名义上拥有而实际上已没有土地,用地政府应为这部分农民工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而可选择性是指农民工可以参与也可以不参与,标志是是否拥有土地。这样在建立城市农民工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时,为体现社会公平,只能以土地的实际拥有为依据实施最低生活保障。

  (作者系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2,250,000篇。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