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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择校费征税和向娱乐场所发避孕套有一比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6日 11:28 珠江晚报

  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如何缴纳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及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须缴纳营业税。(见1月4日《京华时报》)

  这是不是在开国际玩笑?这些收费不是都属于教育乱收费吗?对“教育乱收费”征税,这是否意味着这些教育乱收费将合法化了?贪污腐败、赌博、黄色产业等也有不低的收
入,那么,是不是也应该向他们征税呢?在我看来,这件事情和向娱乐场所派发避孕套似乎是有一比的。

  择校费等肯定是属于教育乱收费。但这个择校费不也向地下黄色交易一样,始终没能够得到彻底根除吗?你可以说二者没有可比性,择校费只发生在公立学校,要管是肯定能够管得住的。但又有哪个地方管住了呢?而你说,地下黄色交易就管不住吗?有人会说,“在复杂的难题未能解决之前,正视并想办法处理比视而不见要积极得多。”可这到底是积极还是无奈呀?

  吴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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