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分家要谨防按下葫芦起来瓢 应当慎重再慎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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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5日 17:54 红网 | |||||||||
一个时期以来,许多人把解决患者看病贵的希望寄托在医药分家上,将其视为治理患者看病贵这一痼疾的灵丹妙药。不可否认,这一设计的初衷是希望通过医药分家来斩断医疗机构和药品销售企业的利益链条,从而达到釜底抽薪而不是扬汤止沸的效果,因而并非完全没有道理。 但那种认为“一分就灵”的看法,则未免显得天真,其原因在于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产生“大处方”的动力来分析。究其原因,“大处方的”动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医疗机构的趋利行为。因为政府补偿机制不健全和“以药补医”政策的存在,在加价15%这一“蛋糕”的诱惑下,医疗机构通过大量销售药品来谋取利益的欲望很难得到遏制。二是医疗机构内部医生的个人行为。为了拓展药品销售市场,许多药品销售企业在同医疗机构建立业务联系后,往往抛开医院,把“攻关”的重点锁定在具有处方权的医生身上。高额的药品回扣,促使部分缺乏定力的医生开出源源不断的“大处方”。事实上,由于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管日益严格,目前许多公立医疗机构都十分重视控制药品收入的比重,这就导致越来越多的药品经销商避开医疗机构这一管理层面,派医药代表直接深入到医院的门诊和病区,面向医生开展促销活动,用他们的“行话”来说就叫做“做临床”。这种做法不但加重了患者的经济负担,而且干扰了医疗机构的职业道德建设,败坏了医疗机构的形象,令医疗机构不堪其扰而又防不胜防。更不容忽视的是,随着卫生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监管力度的加强,医药销售企业派代表避开医疗机构直接“做临床”的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 其次,从决定患者药品费用的诸多因素来分析。一个时期以来,许多人都在关注和议论大规模的药品降价行为什么会“空降”。事实上,这一现象的根源就在于决定患者支付的药品费用数额的不仅是药品的单价,还有处方剂量、替代药品等因素。举例来说,即使医生为患者选用的是降价药品,开具三天剂量还是七天剂量,就意味着患者会不会多掏出一倍多的银子,而病情需要三天还是七天甚至更多的剂量,则只能取决于医生的判断和决定。再如,如果患者病情需要抗生素,这种抗生素价格下降了,当医生的医生可以不在你这一棵树上吊死,他可能偏偏要选择另一种价格更高的,如果那样,患者的药品费用可能不降反升。就因为药品降价只是降了单价,对相关的其它因素缺乏制衡作用,尽管药品多次降价,但患者却感受不到明显的实惠。更重要的是,由于医生担负着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和消费者代表的双重角色,在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患者用药主要根据医生建议的情况下,医生在决定处方大小这一问题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患者很难通过自己的判断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从目前的制约机制来分析。不能否认,在目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医疗服务领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占主导地位的情况将会持续下去。正因为公立医院姓“公”,那么政府就可以名正言顺地采取调整利益机制、强化监管力度、完善配套措施等政府行为,运用那只“看得见的手”对医疗机构进行制约。而医生个人的趋利行为,则只能通过其所在的医疗机构行使监管之责。可以想象,如果在相关配套措施没有健全的情况下草率地实行医药分家,那就意味着医疗机构可以不必再为“大处方”现象负监督之责,医生也就完全摆脱了医疗机构的监管。与此同时,医药代表更可以不再顾忌医疗机构的防范而明目张胆地去“做临床”。在那些利欲熏心医生和医药代表都不约而同地挣脱了头上的“紧箍咒”的情况下,有什么力量能够防范医生笔下的处方越来越“大”? 质言之,考量医药分家的成败得失,主要的指标是患者的药费是不是真正降下来了。最直观的指标则是药品销售环节是不是减少了,医院、医生个人与药品销售企业的利益联系是不是割断了等方面。它是一件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事情,如果不进行周密策划和多方论证而仓促出台,那么很可能按下葫芦起来瓢,在关上一扇大门的同时无意间打开另一扇大门,在切断一利益链条的同时却无意间强化另一根利益链条。因此当慎重,再慎重! (作者:王秀华)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