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应学会处理经济利益与国企的公共性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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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4日 21:14 新经济导刊 | |||||||||
与国外的国企相比,中国国有企业应该学会如何处理经济利益与国企的公共性问题 近日,委内瑞拉《宇宙报》报道说,截至2005年年底,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Pdvsa)全球石油毛收入将达到830亿美元,净利润94亿美元,将会向国家财政上缴280亿美元,其中包括88亿美元的所得税,131亿美元的矿税和13亿美元的红利,另外还有48亿美元用于政府社会发展项目的资金。
对比国内的企业,同样处在石油行业,2004年中国石油集团实现销售收入5500多亿元,占180多家中央企业的10%,实现利润总额1100多亿元,占中央企业利润总额25%,实现税费1050亿元,除了税金可与Pdvsa相比之外,矿税则远远少于Pdvsa。 与Pdvsa不同的是,中石油并没有红利上缴。中国的国企长期以来已经形成一种观念,认为国有资产是他们经营积累起来的。然而,他们却不知道,他们是代表国家在经营企业,他们正在因为“国企在竞争领域的特殊身份”而获取超额利润,国家作为国企的出资人,是有权收取利润的,国家是有收益权的。 作为国有上市公司,中石油没有向国家分红,只是缴税,这显失公平。作为大股东,国家理应从国企的利润中分红。但是在现有体制下,国企产生的垄断利润只有海外的投资者可以分红,其他的则只属于特定的利益集团。 当然,现在要国企们上缴利润,难度不言而喻,尤其是那些正在发展改制中的国企。但对于高回报的垄断企业来说,向国家上交利润不是没有这个能力。 国有企业可能并不会认可。有化工国企老总就对“国资委随随便便就划走了我们几个亿”表示不满。有电信运营商甚至表示:“如果赚了,有钱分红还好说,如果赔了呢?国资委会给我们出吗?”但是他们却忘记了,他们代表国家管理国有企业,有资产保值增值义务。 在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应该学会如何处理经济利益与国企的公共性问题。美洲地区的石油公司国有化是有助于缩小贫富差距的,如Pdvsa上交的48亿美元用于政府社会发展项目的资金。而中国的国有企业,谈不上什么社会发展项目的投入了,这到底是在缩小贫富差距,还是在拉大贫富差距?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