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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条:地方要落实 中央更要落实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1日 10:55 中国经营报

  作者:蔡未名 来源:中国经营报

  据《中华工商时报》报道,浙江省政府日前正式公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此次浙江颁布的《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非禁即入”的姿态,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非公有资本都可以进入。记者从《实施意见》罗列的详细垄断领域“投资清单”中发现,包括电力、铁路、加油站及仓储设施、
矿产资源的探矿权、采矿权、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都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平等参与竞争。这样一来,去年一直颇受争议的“炒电团”、“炒油团”、“炒煤团”都得到了现在政策的声援。据记者了解,很多浙江企业主对浙江率先颁布倾向于非公经济的超前政策表示欢迎,对自己能处在这样一个适合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感到欣慰。但很多企业主也同样希望政府在颁布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同时,也不忘进一步跟进、制定、细化规章制度,以此保证政策的真正落实。

  【主持者言】中央已经颁布了“非公经济36条”,对政策的放宽已是前所未有。

  但各地民营企业的反映却是“落实很难”。显然,中央给政策,落实要靠地方。浙江本来就是靠民营经济“起家”的,因此,它最先出台落实36条的具体实施意见,也是顺理成章的。但是,所谓“落实”,又不仅仅是地方政府的事,中央对自己的政策也有一个“落实”的责任。比如,虽说36条称只要法无禁令,所有领域民间资本都可进入。但诸如石油、电信、电力、铁路、航空等领域,基本上都是中央国企的天下。在政府垄断的格局下,民资就是想进入也不得其门。对于这种垄断格局,地方政府是无能为力的,只能由中央政府自己拿出具体措施来打破。还有许多审批制度也是如此,因为这些制度都是由中央部门制订的,地方无权修改。所以,我们说,“非公经济36条”,不仅地方政府要落实,中央政府自己更应该首先带头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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