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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住房征高额税无法根治房价虚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 22:14 中国产经新闻

  CIEN评论员 商寅泉

  中央政府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到目前已经进行了大约有一年的光景。有没有效果?有,但不是很明显。笔者感觉,在中国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转换过程中,中央政府无论是对国民经济的整体调控还是对某一行业或某一产业的有针对性的调控,都有相当显著的效果,比如两年前对钢铁业的宏观调控。惟独这一次对房地产业的调控,政府有声音,
相关部门有政策,全社会有良好反响,但效果并不明显。

  那么,效果是什么?效果就是

房价。除了上海的个别楼盘,全国凡房价的领军城市,均没见有较明显的回落。在北京、杭州等地,非但没有回落,反而还在持续上涨,无论是同比还是月环比,价格都呈刚性态势,没有回头的意思。有些部门还到处宣扬,房价回落会使已经买房的人受损失,会引起社会动荡,等等。

  就在这种人们等待房价回落但它却仍持续爬高的胶着状态中,又有权威人士发出了新的声音,即“我国的不动产税已经在研究当中,购买第二套住房将可能被征高额不动产税”。讲出这番话的是国土资源部的土地利用司束可欣副司长。束副司长在前几天召开的土地一级开发热点与实务研讨会上,放出了这一口风。闻罢此言,笔者认真思索了一番近几年

房地产业走势,以及与房价有关的一些问题,想在这里谈一谈自己对本轮房地产
宏观调控
及“购买第二套房征高税”的看法。

  2005年初,中央政府对房地产业展开宏观调控,无疑是一个正确的举措,也可以称为是一个英明决策。为了把它落到实处,从国务院发出指示,到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等几大部委拿出具体政策,都做足了文章。这是务实的表现,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但是在执行过程中,笔者感觉是对政策的落实没有完全到位。由于房地产业的巨大利益牵制,某些部门没有在不折不扣地贯彻中央政府的精神上投入全部,而是有所保留,有所改良,有所变通。比较具体的例子一是前文所述,有行业主管部门的负责人说房价回落会损害已购房业主的利益,二是端出所谓的研究报告,一再宣称中国房地产业发展正常,没有泡沫。这两种说法,如果点透了,是不是暗指宏观调控是多此一举呢?因为,一是房价千万不能回落,二是楼市没有泡沫,因此房地产宏观调控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是不是可以像上面所说的这样理解,笔者在此还想就教于读者。至于有那么一两个房地产商大腕在宏观调控期间仍然叫嚣“我从来不给穷人盖房子”,却被某些部门把他们奉为神明的现实,中国社科院易宪容先生早有批驳,笔者不再赘言。

  关于“购买第二套住房要征高额税”,笔者有两点看法。一是这种征税并不能根治中国的房价虚高,但这个话题需要详细地展开。另一个是束副司长在当前这个形势下,说出这番话,实在是时机不对。当前的现实是,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在进行了一段时间以后,目前正是需要显现效果,需要稳定房价的时候,而束副司长却突然在一个并不代表政府行为的研讨会上放出这番话。也就是说,这番话可能会更加刺激房价疯涨。为什么呢?我们往细里分析:如果你这话就是政策,马上就实行征高税,可以预见,空置率将进一步增加,房地产商熬不住,房价回落。但是,假如两年内、三年内或五年内没有推出这个税种,而又有束副司长的话悬在这里,那么有钱的人就会更加疯狂地买下第3套、第4套以至第5套第6套住房。钱不够而又想买第2套房以提高生活质量的人,也会以背水一战的架势,赶快贷款买下第2套住房。如此,房价不涨才怪呢。假如真是这个效果,悬在半空中的“购买第2套住房要征高额税”的说法将会把中央政府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措施打得落花流水。

  因此,笔者建议,在房地产业和房价这个与每一个中国人都有密切关系的问题上,任何一个政策和说法,都要在有缜密的论证和现实推行的可行性以后,再以政府的声音告诉公众。当人们的基本生活需求——住房问题,总是被种种虚幻的东西、被房地产商大腕玩弄于股掌之上时,它不利于这四个字:安居乐业,也就是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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