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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也能作广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 15:31 红网

  1月19日《京华时报》报道,昨天是海淀区万柳中路一家酒楼开业的日子,酒楼赫然挂出“国家税务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等单位的祝贺大条幅,引起来往路人的好奇。酒店经理向记者承认他们“搞错”了,并表示立即撤下。

  前几日,长沙一饭店开张,门外悬挂着的巨大条幅上写着不少单位的“隆重祝贺”,如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质监局、长沙市公安局等。老板承认:“这样可以表明自己的关
系广,背景硬。”现在来看,长沙这家饭店与北京这家酒楼相比,可谓“小巫”。

  而北京这家酒楼称,“搞错”了,这种解释站不住脚,实际上是别有用心,是在做大造声势的一种“广告”。可以说,店家并不幼稚。可想而知,现在是古怪太多,人们早已见怪不怪,而现代人的神经很容易麻木,注意力也很不集中,店家要想刺激人们的眼球,出一些极致怪招,并且“语不惊人死不休”,才能刺激人们的想象,“锁定”人们的视线。

  其实,这就是“广告”的一种,利用异质性原理,让人们受到突如其来的刺激,留下特别深刻的印象。毫无疑问,特地把动静搞大,达到宣传的效果,才是其真实用意。不得不承认商家的“聪明”。即使有人追究,也只是道歉而已,所以,商家才敢明目张胆“搞错”。

  整个事情其实就是张扬,不言而喻的是,这种“企划宣传”中的“超常发挥”,牺牲掉的是国家机关形象和声誉,造成的坏影响,恐怕要由政府“埋单”,而受益者却是商家。

  越是打着政府的名义进行宣传,其误导欺骗性就越大。因此,这种恶俗之风当煞,必须严厉查处。

  (作者: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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