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时代应力构公共沟通机制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 13:38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青岛 张华 近日公共事务领域的两件事引起了相当的社会反响。一是针对北京某媒体日前关于《住房公积金拟征收个税》的报道,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郑重声明其“报道严重失实,完全是宣传误导”。王纪平指出,个人所得税征收有严格的政策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后,需进一步清理纠正的是地方各部门、各单位擅自实行的有关津贴、补贴,
两件事都让人们唏嘘不已。前者使民众从个税负担加重的精神刺激边缘走了回来,而后者则又一次掀起了有关地域歧视争论的热潮。抑或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很快会遗忘住房公积金征税传言风波,同时也会对“耿素玲式”的惊人话语不再那么敏感,但它们身上带有的“话语权仰仗症”的印记,以及暴露出来的我国公共沟通机制失灵的症结,却值得我们思忖。 公积金征税传言涉及到三方主体———政府、媒体与公众。如果三者沟通顺畅、监督有效,则公共事务将朝着美轮美奂的方向迈进。然而事件中却是媒体先报道,政府后辟谣,那么究竟是媒体无中生有而失职,还是政府工作人员之前曾不经意“失口”,我们无法考证;同样,在耿素玲引起哗然的对外地人员征商品房税的建议做出之前,作为一位区人大代表的她是否真正考察了民情、“代表”了民意,我们也不得而知。 不管是上述哪一种情况,民众权利都处在最底端。在公积金与商品房是否征税等公共事务中,他们表达声音的渠道不够顺畅,也不能引起行政部门与一些人大代表足够的重视。这其实是公共事务沟通机制失灵的一种表现。武汉大学法学院周佑勇教授曾呼吁,“只有通过各种形式的沟通机制,政府与公众才能取得协调一致、彼此信任”。 公共事务沟通其实是利益的沟通,目的在于保证公共利益与民众个体权利的双赢。人权保障与私产保护入宪,正是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重新定位的体现与象征。特别对于民众权利意识觉醒并不断强化的现在,行政部门与媒介力量不能依仗自身的话语强权肆意行事,而应以沟通、聆听、体恤民众权利为基点,推进公共事务高效、良性地运转。 武汉大学周佑勇教授曾说过,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利益沟通”等理性法律机制的健全与完善。诚哉斯言。行政机制、人大代表应该首先树立公共服务的理念,站在与民众利益平等的立场上,牵头建构彼此信任、协调一致的沟通机制。 回头再看上述两个事件,谣言与坏消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社会信任体系受到冲击,民众对未来的预期大打折扣。制度经济学家曼瑟·奥尔森称,有了长期预期,才会有长期投资。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我们期待一套健全的公共事务沟通机制的建立,更期待行政部门与公共媒介的理性回归。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