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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价格机制更市场 让政府保障更到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 09:57 21世纪经济报道

  价格机制的市场化改革是大势所趋,但要以保障低收入人群为前提

  本报评论员 欧阳觅剑

  近来液化气价格飙升,十多个省市区受到影响,不少城市15公斤的瓶装液化气已涨至100元以上,比去年最低气价涨了近一倍。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
于加强液化气价格管理的通知》,要求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合理制定销售价格;或者采取及时干预措施,包括规定最高限价。与此同时,发改委发布了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的方案,允许价格浮动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因此天然气价格短期内将上涨是可能的结果之一。

  同时出台的两项措施,一个讲“限定”,一个讲“放开”。它们并不是截然矛盾,而是相互补充。市场决定价格、政府放松管制应该成为经济生活的常态,但当价格上涨太快、涨幅太大,对人们生活发生了较严重影响时,政府也应该进行一定的干预。

  政府担心放开之后价格涨幅太大,影响人民生活,这是价格机制改革难以取得突破的部分原因。因此,发改委近年出台的一系列价格改革方案中,对直接面对消费者的终端环节却少有松动。但终端环节不放开,中间环节就很难真正放开。这几乎成为价格改革的一个死结。

  液化气价格暴涨所带来的问题,似乎证明了政府相关部门的担忧。而液化气价格从放开转变为限制,表明对终端环节的控制还可能继续下去,甚至有可能加强。但是,这种直接控制价格的市场干预方式,效果会怎样呢?

  政府定价、限价、规定浮动幅度等直接控制价格的措施,在某些产业可能会产生作用,但在现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对液化气这样的产业却难以奏效。原因首先在于,政府难以控制价格上涨的源头。价格控制要从源头抓起,但这次液化气涨价的主要源头在国际市场。进口已经占到中国液化气消费量的30%左右,液化气的进口均价自2005年8月以来逐月上升,某些月份同比上涨近30%,带动了国内销售价的上涨。政府部门可能限制国内天然气的出厂价,但不可能限制国际市场的液化气价格。随着与国际市场联系的加强,政府对价格上涨源头的控制越来越难。

  其次,政府难以控制涨价的经济主体。国有液化气企业对政府调控价格的措施会比较配合,但个体和私营企业会积极涨价,并且买入国有部门的低价气再高价卖给市民,从中赚取差价。即使规定最高价格,它们也会以其他名目加价,比如送气费等。

  再次,相对于扩大的市场规模,政府调控价格的能力在下降。政府调控价格的主要手段是限制国有企业涨价,由此造成的利润损失则由财政补贴。但国有企业所占的市场份额在减少,对它们限价并不一定能够阻止市场价格上涨;而且,国有企业的销量很大,限价造成的利润损失也大,财政补贴会难以承受。事实上,地方政府已经采取过一些限价措施,但效果不是很好。比如广州实行过“呼吁价”,要求液化气供应企业将每瓶价格限制在95元以下,但没有能够维持太长时间。

  这些问题是液化气供应的特殊性,同时也具有普遍性。我们会在越来越多的领域发现,直接控制价格的市场干预方式难以奏效。

  那么,政府应该改变干预方式。在政府能够施展的层面,政府相关部门应该更加注重保障收入较低人群的合法权益。这样考虑,为低收入人群提供补贴就是比直接控制价格更为有效的干预方式。广州和深圳在放弃控制价格的努力之后,转而为低保户提供每月几十元的补助,就是政府干预方式转变的一个开创性尝试。对于较高收入人群,市场能够比政府提供更多福利。因此,全面放开价格管制的市场化改革仍然是大势所趋,但要以保障低收入人群为前提,这两者应该而且能够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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