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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表示加大税收监管有利于遏止房地产泡沫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 21:59 CCTV《经济信息联播》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昨日表示,国家税务总局在税收上,将区别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对居民个人自用房的交易,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对于投资性和投机性的购房将加以限制。专家表示加大税收监管有利于遏止房地产泡沫。

  去年6月1日,我国房地产税收实行新规定,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转手交易的,销
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对于这样的规定,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博士易宪容却表示,仍有不少地方并未按规定实施。对于昨天国税总局对这一规定的再次重声,显然意有所指。

  同期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博士 易宪容 :

房地产交易流转税可能会完全落实下来,就落实到不是像去年,对各个地方来讲你可以征收,也可以不征收。

  此外,昨天国税总局表示已经开始研究物业税的征收问题,易宪容表示,由于这一税种是在房屋持有期间征收,这表明国家有望通过物业税来增加炒房者对房屋的持有成本,最终遏止房地产泡沫。

  同期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博士易宪容:(物业税)制订以后,就将分哪些(房屋)是免税的,哪些是一般税收的,哪些是高税收的,通过这种不同税率上,不同住房人交不同的税,大家持有高档住房的人就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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