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民窟问题不应当成为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障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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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 10:13 中国经济时报 | |||||||||
严伟 近一个时期,接连有学者发表文章提出,为了避免出现大规模的城市贫民窟,要“合理把握好城市化进度”、“走出城市化的速度误区”。这就提出了一个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是严重滞后还是过度超前?贫民窟问题是不是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障碍?
一 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包括发达国家,在城市化进程中都遇到了城市贫民窟问题。这是城市化进程中一个必然的、正常的、不可跨越的发展阶段。世界城市化的进程已经证明,贫民窟问题难以避免,但经过一个时期的努力,城市贫民窟问题又是完全可以得到解决的。发达国家现在已经基本上解决了贫民窟问题。由于重视程度不同,解决问题的思路不同,有的国家城市贫民窟问题持续时间可能较长,有的可能持续时间较短。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时候,世界各国大城市的贫民窟问题比现在还要严重。日本的东京直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还有贫民窟。事实上现在发达国家还有城市存在着贫民窟。美国纽约的贫民窟世界著名,但没有人责难美国的城市化进程。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城市化进程才刚刚开始加快。如同其他国家一样,我国也有一个城市贫民窟问题。我国城市的棚户区实际就是贫民窟,只是我们没有这样叫法。其实这没有什么可隐讳的,没必要。过早地提出消灭贫民窟,其他国家做不到,中国也做不到。硬做,只能是以推迟实现城市化为代价,因小失大,图名弃实。以防止出现大量贫民窟为由,限制大中城市人口增长,很不可取。实质是不要农民要面子,不要百姓要政绩。也许,我们“幸免”了大规模的城市贫民窟,可是,我们没有幸免亿万农民在农村过着贫困的、蒙昧的生活。如果经过一个贫民窟时期,哪怕是相当长一个时期,亿万农民进入了城市,摆脱了贫困,过上了文明社会的生活,这有什么不好吗?同样,亿万农民继续被遥遥无期地挡在城市大门之外,与文明社会隔离,过着贫困的生活,我们即使消灭了城市贫民窟,华厦林立,良心能够得到安宁吗?有识之士早就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现在搞的这一套是“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我们豪华漂亮的城市建设是建立在亿万农村人口贫困的基础上的,是建立在对农民的剥夺的基础上的。 二 在城市化这个问题上,我们现在面临的情况不是城市人口增长速度太快了,而是增长速度太慢了。新中国成立快60年了,可是我国目前真实的城市化水平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左右。据2003年《中国城市年鉴》数据,当年我国城市人口只有2.5亿人,城市化水平20%不到。即使加上8000万农民工,全国城市人口也只有3.3亿左右,最宽泛意义上的城市化水平也只有25%左右。我国官方宣布的我国“城镇化”水平达到42%、“城镇人口5.2亿”,那是把城市郊区甚至城市远郊山区人口和小城镇人口也计算在内,其中包含了2亿多农民。这叫什么城市化?完全不符合国际标准,不能反映我国城市化的真实水平。按照联合国规定的城市人口标准,城市人口必须同时具备两个特征,即从事非农职业、常年居住在城市。按照联合国规定的城市人口标准,我国的城市化水平显然远远没有达到42%。如果我国的城市化水平真的达到了42%、城市人口5亿多,就不存在城市化严重滞后的问题了,我国的城市化水平就同世界城市化的平均水平基本持平了,我国的三农问题、城乡收入差距问题就不会像目前这么严重了。遗憾的是,这不是事实。由于城市人口规模偏小,已经制约了我国工业化进程和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制约了消费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的人均GDP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五分之一,人均工业品消费水平只有美、日等发达国家的5%左右。可是,我国的工业产品就开始过剩了,老百姓就不消费了,这不是怪事吗? 客观地看,我国的城市目前还没有出现由于农村人口大量进入而产生的贫民窟。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以城市贫民窟问题为理由,提出控制城市人口增长,实在是本末倒置,一叶障目。只要了解我国城市发展历史就会知道,我国城市现有的棚户区完全不是由于农村人口进入城市过快造成的,而是主要由于历史遗留造成的,是由于地方政府非健康的城市建设方针和发展思路造成的。凭借我们国家现在的实力,只要下决心,是可以在不太长的时间内解决棚户区问题的,是可以做到每年为进城农民提供大量住房的。2005年初,辽宁省正式做出一个决定,用3年时间解决全省100万户城市人口的棚户区问题。目前进展非常顺利,2005年计划已经提前完成。辽宁省的抚顺市2005年一年就有14万人告别棚户区,搬进新居。占全市城市人口的十分之一。事实生动证明,解决贫民窟问题的难度被人为地夸大了。城市贫民窟不是一个能不能解决的问题,而是一个想不想解决的问题。解决城市贫民窟问题的正确做法是端正城市建设指导思想,调整城市建设资金使用结构,而不是限制农业人口进入城市。 从另一个角度看,亿万农民世世代代居住在没有任何现代文明设施(上下水、卫生间)的乡村砖房、土房、草房里,睡着黄土炕,喝着没有经过任何处理、严重污染的河水、井水,难道不是比城市贫民窟条件更差吗?西部一些地区的农民甚至常年住在岩洞、土窑里。全国有5000万农民居住在人畜饮水困难地区。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常年住在临时搭建的板棚里,十几个人睡一个大铺,风吹雨淋,风餐露宿。上述种种境况,不同样是贫民窟吗?我们不能容忍城市贫民窟,却能容忍农村贫民窟,容忍农民工常年住板棚,这不是很滑稽吗?消灭贫民窟是对的,但这不能成为阻止农民转移进入城市的理由,更不应该以剥夺亿万农民的选择权和文明生活为代价。以防止出现贫民窟为理由,继续实行世界上最严厉的户籍政策,限制增加城市人口数量,把农民挡在城市大门外,只让农民搞没有前途的、实质仍然是农村的小城镇,肯定不是正确的做法,至少对农民是不公平的。 三 事实证明,只要科学安排,端正城市建设指导思想,合理分配城市建设资金,农村人口转移进入城市包括大中城市,不一定必然出现大量贫民窟。关键的问题是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城市的建设资金向哪个方向倾斜。如果总是追求城市的豪华化,热衷大广场、大景观、大建筑、大草坪,有多少资金也不够挥霍,贫民窟问题永远也解决不了。笔者曾经专门做过研究,以沈阳市为例,总人口700万,如果每年接纳6万农村人口(由此,沈阳的城市化速度可达1%左右。这个速度相当快。如果全国的城市化速度也达到这个水平,每年将有1000万农业人口进入城市,成为真正的城市人口),2万户,大约需要建设2万套住宅。每套50平米建筑面积,共100万平米。如果国家无偿提供地皮(应该无偿提供),建设成本每米约800——1000元。100万平米,建设资金8——10亿元左右。中小城市的建设费用就更低一些。我们的城市已经完全有这个实力。南京市为举办全国十运会3年内投资1000亿元进行城市建设。为城市中低收入群体(包括进城农民)提供廉居房、廉租房是现代文明国家的基本职责,在世界上很多国家已经成为制度。我国的香港、台湾地方政府也早就开始这样做。大陆的各个城市这项工作才刚刚开始,而且数量很小。资金问题不是关键,关键的问题是城市政府打算不打算把钱花在为进城农民建房上面。近年来全国每年基本建设投资都在4万亿以上。即使按照沈阳这个大城市的建房成本,只要分出3%左右即1千亿元,甚至更少,就可以基本满足每年600万_800万进城农民的住房需求。 四 我们应当树立一个坚定、明确的信心,就是尽管中国拥有十几亿人口,但是中国同样有条件、有可能实现符合国际标准的城市化。中国能够像世界上其他先进国家一样通过加快发展大中小城市,最终实现城市化,解决城市贫民窟问题。提出树立这样一个信心是有事实根据的。这里,最重要的根据是日本和韩国实现了城市化,基本消灭了城市贫民窟。日本人口1.3亿,国土面积37万平方公里,仅为我国的二十五分之一,其中可人居土地(平原和丘陵)面积10万平方公里左右。中国人口13亿(2030年达到峰值16亿),国土960万平方公里,其中可人居土地面积超过300万平方公里。即使按16亿计算,中国的人均可居住土地高出日本将近两倍。同比高出韩国也是近两倍。至少是在城市化这方面,中国的客观条件比日本和韩国具有明显优势。既然日本和韩国可以凭借比我们少得多的人均可居住的国土面积实现了城市化,80%的人口进入了城市,并且解决了城市贫民窟问题,中国的相关条件比他们还好,有什么理由做不到呢?不是做不到,而是想不想做。关键是执政能力问题,国家管理能力问题。 (作者单位:辽宁省社会科学院)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