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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上大学 桥归桥路归路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 14:39 新京报

  最近,建设银行北京昌平支行先后状告两批中国石油大学42名毕业生,要求解除双方借款合同,并要求学生归还所借款项的本金和利息,昌平法院已正式受理。消息传出后,媒体已发表各种意见,其中不乏对学生的同情和对这种借款合理性的质疑,也有人指出当时学生所属的大学应承担更大的责任。但桥归桥,路归路,银行和学生,或者学生与学校或相关各方面,各有各的责任,不应混为一谈。否则,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也必然影响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

  的确,现有的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还不足以帮助贫困大学生或研究生完成学业;大学生在学期间还不可能完全通过课余打工自食其力。我也承认,现行的

助学贷款计划还存在不足,如还款期较短,延期还贷的条件和手续不明确。学生所在的学校,也应该在担保及督促学生还贷方面起更大作用,包括学生毕业后就业的单位也该予以协助。但是,这些都不能成为借款学生违约拖欠的理由。

  道理很简短,借钱要还,天经地义,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毕业生难道不知道?而且,要是当初没有这些贷款,这些学生能顺利读完大学吗?除非他们本来就不是真正的贫困生(这样的人并非没有)。即使他们毕业后都没有找到工作,或者现在又有燃眉之急,与借款的银行保持联系,商量解决办法,总不至于有困难吧。但他们却杳无音讯。而事实证明并非都没有偿还能力,据报道,其中一位李姓毕业生在收到法院传票后,已经偿还了全部欠款1.5万元。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结果,固然有学生自身素质的原因,但也与几种不正常的社会现象有关。

  到目前为止,包括大学生、家长、教师、甚至政府官员中的不少人,都以为政府和社会必须保证每个人能上大学,学生交不起学费或负担不了生活费,政府和学校就得负责解决,所以他们将银行贷款看成是变相的补助。学生借款时根本不想到将来要还,学校也不想承担任何责任,甚至有些银行也认为到时政府会包下来,或者当坏账注销。有极个别学生也许明知自己成绩不合格、家境困难,却还自愿选择高价“自费”,又轻易签约借款,就是因为相信并且认为这笔钱是可以赖掉的。

  社会与学校各方面缺乏诚信,不愿承担起码的责任。

  例如,银行或学校要了解学生家庭的真实经济状况,往往会束手无策。只要学生敢说、愿说家境贫困,一般都能得到所在地或家长单位的证明或确认,而了解实际情况的方面都不会说明真相。而遇到还款、催款,没有哪个方面愿意主动提供协助。我很担心,即使法院作了判决,执行的过程还将相当漫长、极其艰难。

  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我国不可能实行免费上大学。

  而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贷款上大学是行之有效的办法。如果我们听任这些学生从一开始就毁坏了大学生和大学的信誉,断绝了这一途径,受害的只能是未来的大学生和我国的高教事业。

  作者:葛剑雄

复旦大学教授、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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