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利润增长了 应有为民解愁的社会责任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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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 10:48 红网 | |||||||||
中石油集团总经理陈耕1月13日在北京宣布,2005年中石油全面、超额完成了各项生产任务指标,实现总收入6720亿元,税费1410元,利润总额1756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7,8%、30,18%、和36,3%。(新华网1月14日) 看到中石油2005年的生产经营业绩,作为一个中国公民为本国有这样的企业感到自豪。因为在世界经济日趋一体化的今天,在中国改革开放、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已有
客观的讲,中石油集团作为一个国有的、具有垄断性质的大型企业,在取得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应当主动的担负起与之相适应的社会责任,带给公众较多的社会效益。但遗憾的是,事实并非如此。在2005年,从年初到年末人们接触到的与中石油相关的信息,多是老百姓不愿看到或不愿经历的,同时,也是非常无奈的。 比如成品油、液化汽、天然气一个接一个的涨价。成品油价格于3月23日、5月10日、6月25日、7月23日,连续涨价4次。尽管自8月30日开始,国际原油价格一路下跌,有报道证实,纽约商品交易所原油期货价格从每桶的近70美圆下跌到11月底的每桶58美圆,而我国的成品油价格一直没有下调。液化汽的价格更是几乎处于失控状态,不少地区每15公斤的瓶装汽,都由原来的60元左右,陆续上涨到目前的80—100元,有个别地区还突破了100元;天然气价格自12月26日开始上涨,并且越是上涨越是供应紧张的信息不断传出,有些城市的居民生活用汽实行限量。 为什么会形成这样的局面?为什么普通老百姓既要承受石油产品涨价的直接影响,又要承受一些产品或服务因原材料涨价而连锁涨价所带来的间接影响?对于涨价,企业成本是怎样核算的?内部消化占有多大的比率?企业的高利润要保、投资商的高回报要保,难道说只有国内的普通老百姓可以任其宰割吗?因此,公众中不免有这样的疑虑:在中石油巨额的利润当中,究竟有多少是自己科学管理以及技术进步所得,又有多少是靠垄断地位通过涨价方式从老百姓的腰包里掏出来的? 再比如在广东“油荒”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中,作为大型的国有企业,中石油的社会形象很难令公众满意。2005年七、八月间,对于广东一些城市出现的“油荒”,媒体一再向社会透露是由于“台风”原因、运输不畅所致。后来,有报道称,“油荒”的主因之一,是大量出口成品油赚取差价,造成了资源短缺。数据显示:2005年1—8月份,我国成品油出口达1047万吨,同比上升42.3%。在因中石油吉化爆炸引起的“松花江水污染”的事件中,人们看到的是哈尔滨市及其下游受到的损失,是国家环保总局领导引咎辞职,但作为造成此事件的单位,没有看到任何法律追究和经济赔偿方面的公开报道。 本来,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像中石油这样的大型国有企业,因为你享有的是竞争不充分或几乎是垄断的市场环境,你开采的地下资源也是国有的、费用极低的资源,因此,一事当前就应当有为国分忧、为民解愁的社会责任意识。从政府来讲,也应从体制和制度上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比如,应保持适当的利润率,防止形成垄断基础上的暴利;对必须涨价的项目,应当按规定召开听证会,使涨价因素中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分担的原因和比率更加公开透明。 (作者:李季平)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