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平价医院成为地方政府新的形象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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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 11:34 新京报 | |||||||||
针对不时冒出的“天价医疗费”,平价医院的出现为解决看病难问题带来了希望。前日,国家卫生部发言人表示,平价医院的建立和运行标准,将由负责财政投入的地方政府自行制定,但原则是保证不以赢利为目的,保证包括流动人口和农民工在内的低收入人群的基本医疗需求。 卫生部的这个表态,力图在指明这样一种趋势:一是平价医院由一些普通医院自发
对平价医院,可能会出现两种思路:一种是“新建”平价医院,一种是“改建为”平价医院。前一种思路是保持原来的医疗机构高收费的现状不变,以后新建的医疗机构为平价;后一种思路则是对现有的高价医院进行“改造”,让它们和未来新建的医疗机构一起,都逐渐全部变为平价医院。我们更赞成后一种思路。 因为,从根本上说,中国的医疗资源并不是紧缺(而是结构性的不平衡),在不紧缺的情况下,以后新建的医疗机构数量不会太多,即使新建的全部是平价医院,也难以满足公众的医疗需求。所以,改造现有医疗机构,把高价医疗费用降下来,是一种必然的选择。 人们担心的是,一些地方会不会只是象征性地建立一两所平价医院以“表明态度”,而不愿意对现有医疗机构进行降低收费的改革。这样,平价医院就被弄成了“形象工程”,普通百姓尤其是低收入者的医疗需求难以满足,新的医疗体制改革也将难以深化。 卫生部已经认识到了这种危险,发言人指出,平价医院目前所承担的低价医疗责任,是所有公立医院应承担的责任,因此,“目前各地以各种形式探索中的平价医院,应是公立医院转变运行机制,回归平民医疗责任的一个过渡。” 我们很欣赏发言人用的“回归”一词。它说明,现行医疗机构的高收费,偏离了公立医院的应有宗旨,偏离了政府应公平提供公共产品的应有理念,要解决公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必须对现有医疗机构的定位进行“回归”性的重建,树立“每一所公立医院都应该是平价医院”的理念。 当然,树立这样的理念,并不意味着要在一夜之间完成,但人们期待这样的转变越快越好。当务之急,是严格区分营利性医院和非营利性医院。对营利性医院,弱化它的“国立”性质,国家不再拨款支持,取消税收优惠,让它们在市场中自由发展,只要患者愿意,当然他们也有收高价的权利;但对国家扶持的非营利性医院,就应当以公共产品来对待,它必须以满足人们的基本医疗需求为义务,就需要调整现行的医院内部运行机制和医生收入分配方案,不以赢利为目的,政府给予“托底补助”。 如果把公立医院逐渐都变为平价医院,意味着各级政府将要为此额外增加一笔不小的开支。有些地方政府还没有完全摆正应有的“公共服务”的政府职责,他们的积极性将会大打折扣。也正因此,卫生部发言人“呼吁”地方政府对平价医院以经济支撑———事实上,平价医院的成效,最终并不是卫生部门说了算,而取决于各级政府的重视和努力。 真正的“平价医院”必须是完全按照非营利模式运作、由政府财政支持、接受政府严格管制的公益性医院。 如果能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社会公平,致力于“解决人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平价医院的问题将迎刃而解;反之,有的地方政府则可能会把平价医院搞成“形象工程”以应对巨大的社会压力,这是需要警惕和反对的。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