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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医政分开监管难免落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 06:57 中国青年报

  马国川

  日前卫生部宣布,今年将设立专门的医疗服务监督机构,主要检查医院在规范服务收费、监督合理用药、规范内部收入分配、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情况。为此,卫生部将卫生部卫生执法监督司更名为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的120名事业编制,实行公务员管理。

  从哈尔滨的天价死亡事件到深圳的天价医疗费事件,再到骇人听闻的“宿州眼球事件”,都暴露出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监督不足的问题。卫生部卫生执法监督司更名和扩编,表明了卫生部开始着力解决这一问题。但是,这一措施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解决问题,恐怕不容乐观。

  因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监督不足的问题,有其深刻的制度因素。“宿州眼球事件”曝光后,宿州市委下发文件免去了医院院长郝朝春的院长职务。但是郝朝春的职务依然是卫生局副局长,在卫生局领导名单中排第三位。(《中国青年报》2005年12月31日)在许多地方都是这样,当地主要医院的院长同时兼任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副职。这种制度安排恰恰反映了目前“医(院)政(府)不分”的卫生管理现状。

  目前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不但在人事等重大问题上直接管理着国有医院,而且往往深入到医院的具体事务。例如,在医院院长兼任卫生局领导职务的情况下,卫生局实际上变成了“大院长”,无形中成为医院利益的相关者。卫生局既参与医院的管理和经营,又要实施监管,当然就很难保证公平,也不能合理分配有限的公共资源。医院发生侵犯病人权益后,某些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之所以不能保证公正立场,严肃查处,而是态度暧昧,甚至有意包庇,就是这种体制造成的。而这反过来又纵容了医院,使得医院在歧途上越滑越远。

  “医(院)政(府)不分”的卫生管理格局,是计划经济时代的普遍做法,有利于加强对医院的领导。可是在我们已经进入市场经济以后,这种做法就暴露出了其痼疾。在完善的市场经济社会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是什么?就是保证为社会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对提供医疗服务的医院进行监管。虽然各种行政管理部门都应该对相关部门进行监督,但医疗领域尤其强调政府监管。因为这个领域信息不对称,公众很容易受不法医院或医生的骗,所以需要医疗行政部门对医院的资质、能力、服务等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估,并把正确的信息提供给公众,使公众能够作出正确的选择。因此,医疗行政部门必须秉持客观独立的立场。

  在传统政府公共管理模式下,权力集中,行政干预过深,造成政事不分。结果导致政府“不该管的管了,该管的没管好”。所以,要解决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监督不足的问题,首先必须彻底实行“医(院)政(府)不分”,就要把政府的监管职能与医院的具体管理职能分开,卫生行政部门不能成为医院利益的相关者,不允许再出现医院院长兼任卫生局领导职务的现象。一句话,只有在“医(院)政(府)分开”的基础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才能实施有效监管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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