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应追问公职人员贷款去做了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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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8日 09:47 南方都市报 | |||||||||
来信/来论 《中国青年报》昨日报道,1月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等五部门对拖欠1937万多元贷款的805名公职国家人员曝光,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对以上通告单位和人员立即实施“三停”(停薪、停职、停岗)“三不”(不提拔、不调动、不加薪)措施,并作出组织处理,以保证清欠任务顺利完成。
公职人员欠贷不还,一个问题是使借给他们款的信用社经营恶化,而目前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来源于农民的存款,这也就意味着农民存款安全面临着潜在的巨大威胁;而另一个问题则是使当前本就已经摇摇欲坠的社会信用观念更加缺乏基础。 许多网友对宁夏这一做法不以为然,认为作为一种借款合同纠纷,理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通过组织途径解决此类问题,有点不伦不类。此说也有道理,但是如果说在这类问题上组织绝对不可介入,我却也不赞成。我们显然应该注意到这样一个问题,即这些欠贷不还的公职人员贷款去做了什么? 因这些贷款出自于农村信用社,我们基本可以确定这些欠贷不还的公职人员都是在县、乡两级政府工作的人员。我们也就可以排除他们贷款是为了购房等生活性的需要,而是去做买卖了。既然如此,我们当然可以认定,这些欠贷者无一例外地实施了或正在实施着违纪行为。现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13条明确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而这也正是笔者要给宁夏等正在治理公职人员欠贷不还的政府所提出的建议,先不要管他们还不还贷款的问题,如果他们死赖着不还,就让金融机构把他们起诉到法院嘛。最要紧的是,要查一查这些公职人员贷款去做了什么,或者他们用这些贷款投资了煤矿也未可知! 柏墉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