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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36条尚未真正落实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 07:47 经济观察报

  本报实习记者 方会磊 记者 何谦 北京报道

  “‘非公36条’今年能取得这么大的进展已经很不容易了。”陈全生说。但是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却说:“贯彻落实进展太慢!”在这个问题上,政策制定者和企业界代表人士之间的分歧不小。

  陈全生是国务院研究室工交贸易研究司司长,也是“非公36条”起草小组的组长。2005年12月29日,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的一个圆桌对话把问题抛给了陈全生。他面对的是全国工商联人士和企业家代表。

  “非公36条”指的是《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份文件2005年2月份出台,被认为是非公经济发展史上的纲领性文件。

  截至目前,30多个政府部门中已有10多家政府部门出台配套实施办法,逾20个省、市、区出台了相关的配套实施意见。与文件对接的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完善也取得了初步的进展:《公司法》和《证券法》完成修订,《反垄断法》和《国资法》等正在拟定过程中。

  “作为一个指导性文件,‘非公36条’给各部门和各省市留下各自职能发挥的空间。”陈全生说,“出台这样的文件需要经过反复的讨论和磨合,现在能取得这些进展,我个人认为已经很不错了。”

  这份文件自2004年初开始起草,集21个部委和机构之力,其间数易其稿,温家宝总理曾两次批示。根据全国工商联的数据,截至目前,民营经济对GDP的贡献已达65%以上,民营经济在二、三产业的就业人数达3.49亿人,解决了75%的就业问题。

  但是保育钧说:“与民营企业家们的期望相比,现在文件落实的实际工作做得远远不够。”这位前工商联副主席已经不是第一次对“非公36条”的落实提意见了。

  两个星期前,在他所主持的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年会上,他就提出了类似的观点。他认为,“非公36条”的贯彻不力,原因在于一些人仍存有姓“社”、姓“资”的意识形态障碍、法规制度的修改严重滞后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官僚作风。

  这似乎印证了陈全生的说法。他说,政府部门在贯彻落实“非公36条”时也承受巨大的压力。“前不久,还有人在说发展非公经济是在培育一批新的资产阶级。”陈全生说。

  围绕“非公36条”落实产生的争议不仅仅是出现在陈全生和保育钧之间。

  2005年10月上旬,在民建中央举办的“中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论坛”上,对于这份旨在“消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确立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的文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成思危就曾直言,“非公36条”的落实“不尽如人意”。他甚至接到一些来信,“控告‘非公经济36条’违宪,希望全国人大出面纠正。”

  一份对1207位民营企业经营者问卷跟踪调查结果表明:民营企业对打破垄断,放宽市场准入限制,真正实现公平国民待遇的期望越来越高。关于公平国民待遇,调查结果显示,21.7%的企业经营者认为比去年“好转”,63.7%认为“未变”,14.6%认为“恶化”,认为“好转”的比认为“恶化”的多7.1个百分点,比去年的调查结果减少15个百分点。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孙晓华说:“‘非公36条’真正落实需要3-5年,充满困难。”

  

北京大学
中国经济
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说:“36条的落实确实需要一段时间,即使现在落实得不尽如人意,但我相信这个36条,将为未来民营经济发展打下一个非常好的基础。如果我们从历史动态角度来看的话,这是一个历史的关键始点,总比过去(对非公经济)模模糊糊好多了。”林的另外一个身份是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不过陈全生更愿意表达的是,“妥协是更高级的斗争艺术。作为一场渐进性的改革,转轨的过程中速度太快就容易翻车。现在出台一些政策是有难度的。”在他看来,如今对于非公有制经济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过去对于非公有制经济,是限制、利用、改造,现在是鼓励、支持和引导,已经不可同日而语。”

  一项由全国工商联主持的问卷调查正在全国展开。全国工商联人士说,这项调查的目的,就在于全面地了解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和民营企业对“非公36条”贯彻落实情况的看法,掌握和汇总有关意见和信息向有关部门反映。这项调查可望于2006年1月完成。

  陈全生认为,现在对于“非公36条”的意义还很难估计。“如果做一个比喻,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改革开放的决策,1978年、1979年还是1980年我们能感受到三中全会对中国命运的影响吗?你感受不到!过了二十多年,我们重新评价改革开放的决策,才能感受到它。一二十年后回过头来看‘非公36条’,才会发现它确实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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