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信用记录也是不诚信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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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 10:05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任翀) 日前,长宁区公布了今年“百家诚信创建单位”的获选名单。让人纳闷的是,20多家综合实力较强、条件较好的企业却因缺乏可查的信用记录,与“诚信单位”的称号失之交臂。评委解释,作出这一决定,是为了向有关企业揭示“无信为忧”的意义。 据了解,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如果企业或个人没有信用记录或信用记录被覆盖,就会受到银行等信贷机构的严格审核———因为银行在决定是否放贷前,通常会审查企业或个人
有关部门表示,只有“守信为荣、失信为耻、无信为忧”才能构筑一个完整的诚信体系。在引入“无信为忧”的同时,长宁区还对“守信”提出了更全面的要求:在诚信单位的评比中,将原先独立的评比单位纳入统一的评比机制,综合各种记录为企业“诚信”打分。比如说,工商部门会根据企业的信守契约程度,给予企业以“重合同守信用”的荣誉,财税部门也会根据企业的财政情况给出相应的信用等级。但如果企业在劳动用工或处理消费者纠纷上存在问题,即使前两个部门为同一企业的“诚信”打了高分,显然也不符合真正的“诚信单位”的内涵。在本次评比中,就有一家企业因为用工超时等劳动纪律方面的“不诚信”记录,与“诚信单位”的称号擦肩而过。 面对公布的诚信单位名单,不少落选企业一开始并不理解。经过耐心解释,这些企业逐渐了解了诚信体系的真正内涵。一位企业负责人说,尽管“无信为忧”的概念有点超前,综合信用记录也比原先的评选模式来得复杂,但如此得出的评选结果却让人信服。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