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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平:供热改革关键是不能忽视消费者选择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 12:16 国际先驱导报

  肖平

  如何使住房、教育、医疗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不在供暖改革中重现,关键在于要给买热者以选择权

  国际先驱导报文章 建设部等八部委近日发布《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
,要求停止由房屋产权单位或职工所在单位统包的福利用热制度,改为由居民采暖用户直接向供热企业交纳采暖费,实行用热商品化。原则上各地区可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供热商品化、货币化。一纸《意见》,似乎供暖市场化改革离我们又近了些。

  但事实上供热市场化改革非常难推动,其关键在于技术阻力。采暖费用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通过墙基传热实现的,另一部分则是依靠室内采暖实现。头一部分的费用为采暖的“底费”每户必交,后一部分在市场化条件下则可由消费者选择购买。比如我家里有老人居住,希望房子热一点,我就可以选择“买热”让家里温度达到22度;而如果我去海南旅游,家里不住人,我就有权利选择室内温度为14度,这才叫市场化。

  市场化就意味着供热成为商品,具备商品的基本属性——可交易和可选择。多买还是少买由消费者决定,这就要求技术上具有分户调节和计量的能力,但现在在大部分小区里,这种要求还是奢望,而且在八部委《意见》给出的两年时间里,彻底取得这种技术突破的难度很大。在没有技术支持的情况下,消费者根本无法享受供热改革带来的“选择权”,即以优价享受优质的好处。过去取热的价值确实被低估了,老百姓也能理解热力公司收不上采暖费以致连年亏损的窘境,按照市场定价,取暖费该涨的涨也没有什么异议,怕就怕如果产生“强买强卖”的结果,显然不是改革的应有之意。

  所以,如果不着眼于具体的解决方案,不以市场的角度考虑供热改革的方向,那么改革将会难以成功,改革也会从政府垄断走向另一种垄断——企业垄断。众所周知,垄断带来的直接结果是消费者福利的流失。《意见》中提到,各地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供热的燃料特点,当煤炭等燃料价格在一年内变化达到或超过10%后,相应调整热力生产的出厂和供热销售价格。在

能源价格居高不下的情况下,用什么体制来引入竞争、用什么体制来抑制垄断企业的涨价冲动,又用什么体制“筛”出取暖确有困难的人群(不只是有城市户口的“体制内”人群)并给予补贴,都是要考虑的问题。在这些制度确立以后,改革才能真正展开。

  技术上来讲,供热改革的症结所在是在物业方面,目前我国的物业公司没有管理能源物业的能力,也没有专业的执行管理队伍。现在我国供热的环节是供热公司直达消费者,如果能在这中间多一个环节的话,消费者有了代言人,供热公司有了代征者,市场博弈就会进一步趋向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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