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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有必要持证上岗吗 让持证上岗也持证上岗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 09:07 中国经济时报

  ■何琳琳

  建设部有关人员在“全国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与创新研讨会”上透露,自今年7月1日起,进城务工人员要持职业资格证上岗。进城务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在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被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聘用。(12月18日《工人日报》)

  虽然建设部的目的,从本意上是保护农民工权益之举,但笔者还是存在这样的疑问:农民工有必要“持证上岗”吗?此举对于规范劳动力市场到底有多大的用处呢?

  现在社会上各行各业各部门差不多都出台了政策规定,要求持证上岗,几乎到了无所不包的地步。仅北京市持证上岗的工种,就达106种,“持证上岗”已经泛滥成灾。前段时间《新京报》报道,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旧货业协会等部门联合给北京市80名旧货从业人员颁发了上岗就业证书,“收破烂”也要“持证上岗”了。不仅如此,在南方某市,包括车辆保管、门卫保安、公厕管理、废品收购在内的19个社区就业岗位,必须经过社会培训、考核取得岗位培训证书后方能上岗。

  虽然有些行业和职业推行“持证上岗”是必要的,但不可否认目前推行这一制度的行业中,有许多都是凑热闹、瞎起哄。例如,完全市场化的影楼,摄影师拍摄水平的高低,自然应该以消费者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但是有关部门非得让他们“持证上岗”不可,实在有违市场经济的规律。再如,像车辆保管、门卫保安、公厕管理、废品收购这样的社区服务工作,对服务环境、服务手段、服务过程、服务效果等方面确实谈不上有什么特别高的技术含量的要求,有必要“持证上岗”吗?

  在有些人看来,“持证上岗”成了规范行业秩序、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的代名词。似乎只要发一个小本本儿,所有的问题就都迎刃而解了。然而在我看来,需要规范的恰恰是“乱发证”本身,应该给“持证上岗”也发个证,订个规矩,让这种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甚至有违法律精神的行为也“持证上岗”。

  “持证上岗”的泛滥,正在把从业资格设置为就业的一道门槛。虽然其初衷是为了规范,但是不可否认,许多地方却异化为“交钱办证”,甚至连象征性的培训也懒得举行,将发证当成了部门的创收渠道。在这种情况下,“持证上岗”严重背离初衷,变得毫无意义。

  另外,从政府的角度来看,政府的责任是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去引导和调节市场,而不是去包办、干涉甚至限制市场。否则,不可避免要影响到劳动者的择业自由,增加劳动者的就业成本,还给权力寻租提供了空间,甚至超出行政许可的范围。比如收破烂的也要“持证上岗”,请问:旧货业协会什么时候有了行政许可权,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从业人员上岗许可证制度?

  对于日益泛滥的“持证上岗”,应该到了予以规范的时候了。在职业资格问题上,究竟哪些应归入从业资格范围,哪些应纳入执业资格范畴,哪些由政府部门管,哪些交由市场解决,应该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制出一定之规,使就业准入制度更加规范、合理,让“持证上岗”也“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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