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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住房公积金不良贷款清收陷入怪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 10:0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讯 (记者 龙巨澜 方大丰)“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总不能去抢人家吧?”对一些干部拖欠贷款本息长期不还的难题,湖南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颇感棘手和无奈。经过1个月的清收,在市本级169个单位欠还贷款3个月以上的287人中,虽然已经有127人还清欠款,但最近又新增了142个拖欠还贷的职工。

  据11月8日的专项统计数据显示,湘潭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5.2亿元,个人逾期金额
2751.05万元,逾期率达5.28%。其中,近7成为公安、法院、检察院、工商、卫生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所贷,一些人拖欠还本付息已逾期3年以上。

  记者了解到,今年10月中下旬,湘潭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

住房公积金不良贷款清收规范工作小组,向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下发了贷款催收或规范文书,要求在12月31日前完成欠款清收和贷款规范工作。逾期不还者,将被停职停薪并在媒体上曝光;有还贷能力拒不还贷的个人及单位,将通过法律途径追收贷款本息。

  然而,有关人员不无感慨地告诉记者,他们为向“老赖”讨债曾打过多场官司,但执行总是很难到位,“连法院、公安系统都‘老赖’扎堆,依法讨债的效果自然很难讲了。”她举例说,到10月28日,法院系统14人中只有1人还清欠款、公安系统38人中只有4人还清,而1个月后新增的142个“老赖”中,来自公安系统的有26人、市中级人民法院9人。“新增人员较多的几乎都是以往拖欠最严重的单位,如工商、卫生、教育、房产等系统,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一位银行消费信贷部门人士说,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应当是个人

住房贷款的“黄金客户”,而湘潭市住房公积金“官贷”老账未结又添新债的结局,确实令人匪夷所思。

  专家指出,从道德角度来看,党政机关干部应当是诚实守信的楷模。这部分人成了恶意拖欠房贷的“老赖”,对一个地方诚信社会的建设具有极大的负面影响。与商业贷款不同的是,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政策性住房金融,也因此导致一些人将这种赖账行为误解为“内部矛盾”。其实,“内部矛盾”更好在内部解决,对付这类“老赖”,早就应该有“停职停薪”的举措,无须等到“集中清收”来收“整改”之效。否则,“官赖”仍然会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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