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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铁路合同之争 谁是最后赢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7日 11:47 财经时报

  □ 丁汀

  “三十六计”之五,是为“趁火打劫”,“敌之害大,就势取利,刚决柔也”。那是说,在敌人内患之时,就势出击,必得大胜。

  作为商战策略,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趁火打劫”并不可耻。相反,它能让人看见
你的智慧。

  2004年第一轮高速铁路招标的时候,中国就高明地玩了一回“趁火打劫”。被“劫”的是法国的阿尔斯通公司,那时候它正处在濒临破产的悬崖边缘,热切渴望能有一份足够大的合同,给它带来喘息之机。

  中国高速铁路改造,正好可以提供这样的合同。但是中国的目标也很明确,那就是,在未来可能数以万亿计、同时又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高速铁路项目中,决不能接受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

  所以前提是,有技术转让,才会有合同。参与竞标的各方:日本、法国、德国和加拿大,都知道这一点。他们就要衡量自己的筹码,划出谈判进退的底线。

  阿尔斯通的处境最不妙,对合同的渴望也最强烈,所以,中国就有了“趁火打劫”的契机。最后的结果是,法国人得到了最大的单子,也在技术转让上,做出了最大的让步。

  那时候德国人鼻孔朝天,错误地估计了自己的筹码,在技术转让问题上固执己见,最后的结果是“走为下”。

  对中国来说,对德国人的冷落,相当于当头棒喝,也可以看做“杀鸡儆猴”。因为来路方长,一种坚决的姿态,会为此后的交易赢得利势。

  果不其然,这回德国人学聪明了,一股脑把八项核心技术拿到了中国。也就一举赢得了高速铁路项目下一步的先机。

  日本人云山雾罩的“公关术”,其实永远绕不开技术转让这个坎。他们的首相几乎顽固的“右倾化”,几乎马不停蹄地从事着伤害中日友好,损害中国人民感情的事情,实际上,也是在为川崎重工们制造麻烦。

  最终最大的赢家,应是中国。中国高速铁路的市场,大得让人流口水。所以,用其中的一部分,换来在这一尖端技术领域的跨越式发展,绝非几十亿或者几百亿的合同能够衡量的。

  事件回放

  2004年,中国宣布将对第六轮提速的机车进行公开招标。

  共有五方——德国西门子、法国阿尔斯通、日本“联合体”、加拿大庞巴迪以及中国

自主研发的中华之星——参与竞标。

  2004年8月,第一轮竞标结果公布,法国阿尔斯通和日本新干线各得3包60列,庞巴迪得一包20列,西门子和中华之星双双出局。

  2005年11月,德国西门子同中国

铁道部签署合同,在ICE平台上制造CRH将为中国采用。合同金额6.69亿欧元。

  11月21日,日本多家媒体报道称,中国也将采用日本新干线技术,且“德日分享,法国出局”;随后,中国铁道部官员否定了这一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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