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宜久:一味追随麦当劳 这个民族就要完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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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 22:03 人民网 | |||||||||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 金宜久 大众文化以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形式出现,它是社会大众的精神食粮,完全不同于那种仅仅为少数人享有的书斋文化。如何不断地充实、完善、发展它,这不仅是文化生产部门及其产品制造者的事,也要求整个社会普遍地关注它、护佑它。
一味追随麦当劳和肯德基,这个民族就要完蛋了! 任何国家、任何地区的大众文化都是一定民族的传统文化在当代的体现。大众文化应是那种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需要的传统文化的延续、演变和发展。离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传统文化来发挥大众文化的社会功能,犹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缺乏应有的文化底蕴和社会根基。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统一的国家。应该主张不同民族之间文化的交融。就各个民族传统文化而言,可能其中既有优秀的精粹极品,又有已被时代抛弃的糟粕,还有弃之可惜,留则无害之作。因此,在发扬和继承民族传统文化方面应该有所选择,有所取舍,或是做一点加工、改造后而予以保留。然而不可忽视传统文化中的某些糟粕在一定人群中仍有相当的影响和市场。 在文化问题上应该开放而不排外、引进而不媚外。要开放,就不应排外,实施关门主义。无论是东方人,还是西方人,都有不同程度上的心理上和行为上的崇外现象。这是可以理解的,也是正常的。西方人爱好、追求东方的文化(饮食、“功夫”、民俗等),东方人重视、学习西方的科技知识,都可以作为一种心理上和行为上的崇外表现。我们重视、仿效、进而学习、引进外部世界的一切优秀文化成果,一切对我有用的文化知识、科学技术,并没有什么可指责的。问题是不要仰人之鼻息,一切媚外,似乎我们自身一无是处。 在大众文化问题上同样应有民族气节、民族自尊。当前,在某些人中,不是开放不足,而是媚外有余。这就为外来文化的入侵、渗透提供了时机、环境和条件。媒体所说的“美式快餐”、“好莱坞大片”和“洋节”为文化入侵的“三大军团”,并不为过。在大众文化方面,人们可以引进外来文化,引进情人节、愚人节,也不反对有人非常起劲地过这些节日;有些中小学生、年轻人并不信仰基督教,但他们却津津有味地互相赠送圣诞卡。到了中国则美其名曰“新年卡”;其实,在一些“新年卡”上印制的仍然是圣诞快乐一类的中文或外文。甚至非常起劲地过圣诞节、到教堂去举行婚礼;而对我们民族自身的传统文化、传统节日却无兴趣。那种在中国人看来是外国人,而在外国人看来仍然是中国人的行为表现,完全是受外来文化渗透影响的结果。 加拿大《环球邮报》(2005年5月30日)登载了杰弗里约克的文章《清朝和金老师》。金是皇族爱新觉罗的后裔。他积极关注和热心推广中国传统文化。他提出,“在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闭关锁国后,很多中国人无法抵抗西方文化的疑惑。文化大革命毁掉了我们的优良传统,现在人们都饥渴地、不加选择地吸取一切。但人们需要继承本民族的传统。”“如果一个民族没有自己的文化,一味追随麦当劳和肯德基,这个民族就要完蛋了。”应该说,这些话是对现实的理性的论断,因而是语重心长的。我们一方面要引进、借鉴其他国家和民族的有益的文化,但在另一方面应该警惕外来文化对我的腐蚀作用。因为并非一切外来的文化都适合我们的国情,都有利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提高人们的精神需求而又能陶冶人们的情操和道德修养。 新加坡《联合早报》登载了龙应台的文章。题目是《文化是什么?》作者对文化做出了看是浅显实为深刻而又有见地的解释。他说:“文化其实体现在一个人如何对待自己,如何对待他人,如何对待自己所处的自然环境。”根据作者的意思,文化大致可以包括三重关系,即个体与自我显现的关系、个体与其他个体的关系、个体与所处环境(社会和自然)的关系。大众文化同样如此。不管它是作为何种产品形式出现的,都离不开这三重关系;大众文化正是在这三重关系中显现其社会功能的。 防止一切向钱看的文化商业化倾向 大众文化的社会功能得到正常发挥时,就对社会起到正面的积极的作用;发挥的不好,其效果也就会适得其反,产生消极的影响。大众文化的任何现实表现,都可以视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甚至是一个公民的价值取向的反映,从当前社会现实生活中所反映出来的问题看,重视大众文化有其特殊的现实意义。 在关注并重视大众文化方面,应防止一切向钱看的文化商业化的倾向。文化的发展,依赖于经济实力的支持;没有经济的支持,它的发展是极其困难的。由于精神产品具有它的价值,因而也就可能变成商品。它作为文化力,也能促进商业的活跃、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从事正当的商业活动与文化的商业化完全是两码事。因而在大众文化问题上不应一切都商业化,更不能把文化推向极端商业化的道路。大众文化一旦商业化,一旦变了味,就会以追求最大利润为转移,也就会失去文化的本性,而不再是高尚的精神产品,人们喜闻乐见的文化了。它成为追逐金钱、谋求私利的工具和牺牲品。有些商人为了赢利会引进那些不管它是否适合中国国情的所谓“流行文化”,所谓的“纽约有什么,北京就会有什么”,“外国有的我们也要有,外国没有的我们也要有”,这似乎已经忽略了文化的社会功能既能产生积极的作用,又能产生消极影响。 大众文化应有其自身发展的质与量的标准。作为一个大国,文化应该有其多样性,而不要按照一定的模式决定取舍。即在数量上应有群众基础的、也通常是人们喜闻乐见的;在质量上应有益于民众的精神生活、陶冶人们的情操的、高雅而又有品位的,并非令人厌恶的、甚至有碍视听、不堪入目的低级、下流、庸俗的劣等品。任何极端的主张和做法,都是不可取的。 在文化大革命时期那种要求演一场戏,唱一首歌,就等于上一堂政治课,并非民众的福音,事实研究证明其结果适得其反。在大众的文化娱乐方面,引进什么“飞盘”、“呼啦圈”、“滑轮”、“滑板”,什么“极限运动”、“超级女声”等等,在中国究竟有多大的群众基础,生命力究竟如何,是能长期存在还是难以持久,应由时间来给予回答。防止那种既浪费资财又非大众需要的庸俗、低下的文化。 迷信,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在一定人群中显现为迷信文化。目前,迷信活动在社会上仍然有相当的群众基础,也可以说它也是一种有着一定群众基础的文化现象。迷信活动的存在和发展,也就会导致奄奄一息的迷信产业死灰复燃。尽管那些迷信产业为它的从业者或某些人群带来物质财富、有其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应看到它对社会所产生的消极、危害作用。对于迷信行业的市场及其生产力和购买力的文化产业部门,显然不是大众文化所要求的。 在当前的文化部门和社会团体中,报刊媒体、影视剧院、体育场馆、歌舞剧团、文化艺术团体等,已经发挥了它们作为文化部门应有的作用。在关注大众文化的社会功能的同时,如何更好地发挥各不同地区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宫等文化部门在大众文化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仍然是个值得重视的问题。由于缺乏应有的财力支持,那种为了生存或赢利而改变这些文化部门的经营方针,显然是不妥的。而国家应该大力增加对这些部门的投入,使之真正发挥作为文化部门应有的作用,则是应该的。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