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郭振纲
政府部门与企业的关系应是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政府部门依法监管,提供服务。企业只要守法经营,政府部门就不能给企业找麻烦;如果企业有非法经营行为,自有法律的惩处
据新华社11月19日报道,受河南省郑州市委托,由北京零点公司日前完成的一项调查显示,郑州的企业普遍反映这几年当地政府服务意识增强了,政策法规也比过去健全了,但是政策执行不到位等其它一些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成为影响投资环境的重要因素。其中,企业用于与政府打交道的“非正常支出”几乎比去年翻了一番,这一项格外引人关注。
报道中说,400多家受访企业中,有超过一半的企业表示去年没有“搞关系”这项支出,当时支出超过万元的企业也只占7.6%,而今年的数据却显示,与政府部门“搞关系”支出超过万元的企业比例达到14.6%。所谓“非正常支出”,包括请吃饭、接待检查、送礼、送红包、报销政府人士拿来的单据、地方“土政策”收费、强行摊派、乱罚款等。
企业拿出相当比例的利润用做“搞关系”的费用,这样的“非正常开支”已经远远超出了企业与政府部门间正常的工作关系,它暴露出某些地方政府部门与企业关系的错位。在改革逐步深入的今天,这种不正常现象反映出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还没有完全摆正自己的位置,反映出一些地方一些领域的现状,与我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还有相当的差距。
所谓企业的“非正常支出”,一部分是请客、送礼这样的人情支出,不排除应付不法行为的“腐败支出”;一部分是接待检查、强行摊派、乱罚款这样的管理支出,包括应付地方自行设定收费项目的支出。这些“非正常支出”的背后,有企业与有关部门迎来送往中的某些“潜规则”,有一些政府部门的一些人员在思想观念中仍然将企业视为“唐僧肉”,抱着不吃白不吃的心态,同时,也有政府管理的越位问题。虽然,这样的调查只是以郑州市为对象,结论也只是针对当地个别部门,但应该承认,其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具有一定普遍性。特别是这样的问题出现在不断加大依法行政力度的今天,更应该引起社会的重视。
在完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部门与企业的关系应是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政府部门依法监管,提供服务。企业只要守法经营,政府部门就不能给企业找麻烦。如果企业有非法经营行为,自有法律的惩处。无论如何,企业都不应该产生诸如“非正常支出”之类的费用。
企业“非正常支出”的存在和扩大,对企业、政府和社会来说都不是一个正常现象。它对企业的影响不仅仅是利润的流失,还有不能用数字计算出来的损失,如对投资信心的打击,毕竟,谁也不想将企业放在一个管理不规范、成本不明朗、人际关系复杂的地方。同时,它更影响着政府和企业良性互动关系的确立,影响着当地投资环境的改善,严重的话,甚至可能影响地方经济的发展,影响政府部门的形象。
因此,企业“非正常支出”现象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警惕。如何规范政府部门的行为,减少对企业的乱罚款、乱摊派,如何遏制某些官员利用手中的公权以权谋私,如何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我们尚需从健全制度的角度入手,做些扎扎实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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