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善款不再上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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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 02:30 第一财经日报 | |||||||||
据11月21日《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民政部未来五年工作计划中包括完善慈善税收减免政策,保护公众慈善捐款的积极性,针对个人和企业捐款的税收优惠额度有望提高。 个人出于自愿,在习惯与道德的影响下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捐赠出去,被经济学家称为“第三次分配”,它所发挥的作用是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无法比拟的。但目前由于不少捐赠主要以道德的名义进行,没有和个人权益紧密结合,导致企业、个人参与慈善事业的
笔者认为:一是要落实2004年6月1日实施的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加快发展社会慈善机构,建立社会捐赠网络,增强国内慈善公益组织的影响力;二是改变对捐赠优惠政策“个案、协商”处理的做法。其根本落脚点就是要积极鼓励社会和个人捐赠行为,打破优惠政策的差别待遇,让“善款”不再上税。(江苏 顾一冰)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