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真的对那些改革创新失败者问过责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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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 13:37 东方早报 | |||||||||
表面上看,深圳此次立法有助于免除改革创新者的后顾之忧,便于他们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但是,仔细一想,我们对那些改革创新失败者问过责吗?难道我们对失败者就不够宽容?实际情况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纵使改革创新者失败,也从没见过无缘无故将那些失败者置于问责的拷架,真正问责的是那些打着改革旗号,大搞违反法律法规的腐败分子。
一直以来,我们没有就改革创新失败这一问题进行专门立法,那是因为,我们现有的政策与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要对失败者问责,对改革创新失败者保持了很大的宽容。深圳此番立法,从浅层上讲,是对现有法律的综合与重复,有画蛇添足之嫌。往深处说,此法律一旦生效,极可能带来较大的负面效应。是的,有了这项法律后,那些严格按政策和法律法规办事的改革创新失败者,跟过去一样依旧不会问责,而那些扎扎实实走过场却变着花样搞幕后交易者,会不会因此而有了一个“护身符”?这项法规会不会为“期权腐败”打开方便之门呢? 湖北省武汉市陈斌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