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当代石崇斗富变相剥夺资源使用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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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 18:13 证券日报·创业周刊 | |||||||||
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必然要求在消费领域大力倡导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节俭、合理适度消费的理念。当前,在现实生活中,某些先富起来的人群的“斗富”行为,与这一要求格格不入。 不久前媒体报道,山西某地的煤老板买车时相互攀比,先后购进一批150万元一辆的美国悍马车。据山西一家汽车贸易公司调查,目前山西私人拥有宾利、奔驰、悍马、劳斯莱
无独有偶。有媒体报道,不久前,有人在上海金茂大厦,举行了一场耗资高达100多万元的豪华婚礼,所有墙面用闪光片铺设,还有一面特制的水晶墙。 这不禁让人想起晋代“石崇斗富”的故事。古代的石崇和当代某些一掷千金的富豪,其实都陷入一个怪圈,即存在着以炫耀财富追求自我满足的心态。高档商品,在他们的意识中,已成为一种象征着财富、地位和身份的符号。 这种炫耀性消费,一方面让人追求及时行乐、醉生梦死,产生颓废消极的人生观;另一方面,浪费了稀缺宝贵的资源。最可怕的是,它还可能是催生违法犯罪的“酵母”。 也许有人会说,消费是生产发展的原动力,不鼓励消费,生产怎能发展?况且,任何人都有消费的自由选择权。这些都没有错。但是,在一个理性社会里,消费不仅仅是一个人如何花钱的问题,而是如何合理使用资源的问题。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短缺,这就决定了任何人在消费时,必须顾及资源的承受能力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消费必须以满足人的合理需求为界,不能消费过度;必须以自然资源的承受能力为界,不能竭泽而渔。消费,但不能铺张浪费;即使有足够的财力,但也不能暴殄天物。而“斗富”行为浪费了资源,实际上是对社会其他成员、对子孙后代资源使用权的一种变相剥夺。 (梅娟 学江)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