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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 10:13 人民网-市场报

  编者按: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12日在“2006年中国行业发展报告会”上表示,由于遗产税必须在个人信息非常清楚的条件下进行,因此中国还不准备征收遗产税。在楼继伟做出此番表态之前,财政部官员亦已于今年早些时候表示:“与遗产税相关的工作已经搁置下来了,短期内不会再进行研究。”

  尽管关于是否征收遗产税的问题暂告一段落,但中国学术界和民间的讨论却一直没有
止息,反而因此更加激烈。

  任何政策的出台都会利弊相伴。可以肯定的是,争论可以使我们对遗产税有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对我国税收体制改革有更多的思考。

  为遗产税缓征叫好

  因为遗产税调动贫富差距的杠杆作用,以及国内贫富差距的现状,使得我们有不少人支持征收。但问题是一厢情愿的理想,如果没有现实基础的支撑,只能成为自娱自乐的空中楼阁。可以想像,我国征税技术手段的滞后将导致遗产税像个税一样,纳税主体将以普通中产阶层为主,这和提倡公平的税制原意大相径庭,并且使本地资本吸引力大大下降。在解释缘何要取消遗产税时,香港有关方面的解释是增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令更多本地及外地投资者在香港持有资产。

  新中国建国伊始就将征收遗产税列入议程,但终未实施。近年来,不仅有人大代表多次呼吁开征遗产税,而且有关国家社科规划课题组制定的遗产税实施方案渐有眉目的消息也陆续传出。但是迅速跟进的相关报道却是在某些富裕地区甚至出现了“娃娃业主”增多的现象。一些深圳人以儿子甚至孙子的名义买房,而在广州也有不少

房地产业主是小学生。在北京为“宝宝业主”办理贷款公证甚至已经成为一种很热门的业务。产生“小鬼当家”的原因在于,许多人在购买房产时已将遗产税因素考虑了进去。

  面对变动的政策和法律环境,每个经济人都会做出变更约束条件后的理性选择。穷人有穷人的选择,而富人有富人的选择。面对可能到来的遗产税开支,大家都会不约而同选择避税。但是,在全球遗产税遭遇冷遇的背景下,在金融创新手段“嫌贫爱富”的情况下,富人能够避税的方法与手段要大大强于普通居民。

  关于中美两国间

理财理念的差异,有一个众所周知的中美老太太买房子的故事:来自美国和中国的两个老太太在天堂相遇了。美国老太太说,她奋斗一辈子还完了住房贷款;中国老太太说,她攒一辈子钱临终才买了一套房。如果按照某些人的书生意气马上开征遗产税,这个故事将会增加一个更加凄惨的结尾:辛苦一辈子的中国老太太终于在去世前一天住进了自己的房子,但是在她身后,子女因为无力缴付巨额遗产税而不得不继续蜗居简屋。

  显然,在这样的一个现实条件下,没有配套激励与约束制度的统筹安排,一味简单呼吁劫富济贫,而无视发展全局,只能强化敌意。

  (马红漫)

  缓征遗产税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按理说,遗产税是应该开征的,问题是我们现在开征后,没法操作,也只能是一个象征意义。第一,管理跟不上,中国还没有具体的财产登记制度,存款也不是真正的实名制,家里有多少财产和现金无处可查;第二,遗产税是人死后才能征收的,然而现在七八十岁的人群里其实没有什么遗产,真正有遗产的是四五十岁的这群市场经济下的“弄潮儿”,但是年龄在四五十岁就去世的只是个别现象。这样,现在大量可以留遗产的并没什么遗产,能够留下遗产的还未到留遗产的时候,这个税就成了象征意义。

  中央财经大学公共管理与财政学院副院长杨志清教授:从税法的角度讲,遗产税应该排在内外资企业税合并、

增值税转型、个税改革之后。从我国目前税改的进程来看,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还处于讨论阶段,增值税转型还仅在少数地区试点,而个税改革又仅是迈出了提高起征点这一小步,所以遗产税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中国财政学会理事、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教授谢贤星:预计我国开征遗产税在10至15年内的可能性都不大。其实,一般人根本无需为遗产税困扰。时下一些人发表的所谓起征点、免征额,无论是80万元、60万元还是20万元,都不太符合遗产税的原则。实际上,遗产税的起征点是很高的,主要是针对真正的“富人”。在香港,起征点的标准是600万港元,按照内地的情况,也起码应该是超过小康家庭财产的两倍或三倍以上才可能开征,金额应在300万-400万元,甚至600万元以上。

  征遗产税

  个人信息不足不能成为不征的理由

  个人信息不够明晰,并不能成为不实施遗产税的理由。美国建国不久后的1797年,就开始征收遗产税,后来虽时征时停,但1916年成为了固定税种并一直征收至今。没有人会相信200多年前美国的个人信息就是完善的,即使现今的美国税制中,个人信息方面仍有一定的瑕疵,但这并不影响遗产税的运行。

  有人会说──美国不正要取消遗产税的嘛!是的,4年前美国总统就签署了一项法案,从法案生效日起,遗产税逐步递减,到2011年全部取消。但我们不能忽略这一法案产生的政治背景,即小布什在竞选总统之前曾许过减税的诺言,上台后的他虽然是从经济角度诠释政府取消遗产税之决定的,但依然掩饰不住其行为背后的政治动机。

  令人震撼的是,当美国一些富豪听说遗产税要废除时,异口同声地表示“抗议”———2001年,120名美国富翁联名在《纽约时报》上发表声明,呼吁政府不要取消遗产税。这些人包括比尔·盖茨的父亲老威廉、巴菲特、索罗斯、洛克菲勒等。老威廉在请愿书中写道:取消遗产税将使美国富翁的孩子不劳而获,使富人永远富有,穷人永远贫穷,这有悖于社会公平,也违背了美国的创业精神。

  颇有讽刺意味的是,我国一些富人先前只是听到了些许要开征遗产税的风声,就急着把自己的物业所有权转让给甚至还没成年的子女;而当这些富人们忐忑不安的心情与日俱增的时候,财政部却以单薄的“个人信息不清楚”为由将遗产税打入了冷宫,以此让富人们欣然释怀。事实上,对从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中受益程度较高的富人们征收遗产税,完全符合税收的根本精神。

  (东方愚)

  遗产税有利于形成健康的财富文化

  因为个人信息制度不完善,所以不准备开征遗产税———从这样的因果关系表达中,我们看到,有关方面显然是将前者作为后者的前提条件来考虑的。充其量,个人信息制度不完善只是开征遗产税面临的一个困难而已———应该尽快被克服和完善的一个困难,而不是先决条件。

  与困难相比,我们更应该在意的是开征遗产税的意义。增加财政收入只是一个次要的意义,更大的意义在于,通过税收的强制形式强化了财富的社会责任感,有利于形成一种健康的财富文化。而接受这种健康的财富文化熏陶,是中国财富走向良性发展和与社会协调并存的必备洗礼。

  遗产税是一个有力的政策导向,它告诉富人:财富越多对社会的责任也就越大;有利于促进富人在选择被动交税之前,通过主动捐赠的方式实现自身财富的最大价值;从而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使穷人与富人在同一方天空下生活得更和谐。

  (舒圣祥)

  遗产税并未过时

  不放弃开征遗产税的努力,首先是因为,这一税种体现了世界性的发展潮流。目前在国际上有100多个国家普遍实行遗产税制度。虽然,有一些国家和地区出现了取消遗产税的“逆流”,但是,对这些个案应当具体的、理性的分析,不能盲目以为遗产税已经过时。

  从当代世界经济文明的发展成果来看,遗产税作为穷人眼中调节社会财富的工具,富人眼中鼓励个人奋斗的机制,目前还没有一种制度可以取代它。美国取消遗产税为何总是悬而未决,就是因为总有人反对。谁反对?不是穷人,也不是中产,而是那些顶级大富豪。今年5月,香港立法会在讨论取消遗产税时,反对最为激烈的也恰恰是几位超级富翁。

  按照国际惯例,通常把基尼系数为0.4作为收入分配贫富差距的“警戒线”。统计数字显示,中国目前的基尼系数为0.45。占总人口20%的最贫困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为4.7%,而20%的富裕人口占收入或消费份额的50%,贫富分化已经触目惊心,实行均富,有效调节贫富差距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主题。如果认为香港取消了遗产税,内地也没有征收的必要,实在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观点。

  (康劲)

  《市场报》 (2005年11月16日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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