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政策须继续推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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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 11:17 南方日报 | |||||||||
迅之 广州市从2000年1月1日起开始了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工作,目前已有1.5万人享受低收入困难家庭的相关优惠政策。近日,市政府决定将低收入困难家庭的认定标准调高到人均月收入390元,这一标准将从12月1日起开始执行。同时,低收入困难家庭还可享受数项收费减免(详见本报11月12日A05版报道)。
调高低收入困难家庭的认定标准,一是可能扩大政府救助的范围;二是契合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旧的标准是几年前制定的,在当时可能符合地区的各阶层发展状况,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诸多方面的发展指数也出现了变化,家庭经济支出成本可能随着物价上涨、公共品需求变化等而出现上升状况,从而使得贫困家庭实际收入水平降低。因此,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而对低保认定标准作出适当调整,可以起到保障弱势群体经济利益的作用。 但是,如何调整低保标准,低保政策的施行状况如何等等,都应当更清晰地呈现在公众面前。实行低保的目的是建立健全社会福利及社会救助制度,通过收入保障体系向低收入者和贫困群体提供一般津贴和特殊补助,以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同时,低保开支于政府公共财政,面向的是众多低收入人口,这项政策因此就具备了公共福利的性质,属于公共品的一种。既然是公共品,又牵扯到一个较为庞大的阶层的切身利益,所以,该公共品从形成到支出再到执行情况等各个方面,均应该是一个公开透明的程序,以保证低保政策实施的有效性。 根据世界银行的分析,我国目前的城市低保只覆盖了符合条件的城市人口的1/3,在低保对象的确定方面,我们必须建立一套公平、公开、透明的机制,以避免出现“贫困边缘”群体比贫困群体更穷的景况。如果不就业的贫困群体比低工资的“贫困边缘”群体收入还高的话,那么,一些有工作能力的贫困人口就会选择逃避就业。因此,社会保障体系应当有足够的和可持续的资金,鼓励人们为改善生活而努力工作,以防止贫困固化,并带动经济增长。 城市贫困不是一个新生的问题,也不是一个短期内就能解决的问题,它必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呈现出新的特点。我们可以借鉴国外反贫困的经验,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困难群体的生活和发展。比如说加快社会保障、特别是社会救助方面的立法工作,借鉴国外分类救助的工作福利制度原则,进一步完善或设计城市低保及其他相关社会救助制度等。 低保政策的实施欲达社会稳定和发展的目的,不仅需要纵向制度上的递进,也需要横向制度上的递进。一是要保证救济的效率,二是应使低保政策促进就业,而不是相反。所以我们不能把困难群体视作社会福利和救助的被动接受者,而是要通过制度变更,把他们吸引到各种开发计划中去,使他们在保证基本生活的前提下,有继续发展的需求。只有这些困难群体的发展权得到了保证,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才有可能得到保障。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