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研发的政府选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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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 15:11 和讯网-《财经》杂志 | |||||||||
疫苗是典型的公共物品,其研发需要投入大量成本。私人研发出来的产品由于产权约束,通常导致疫苗价格过高,无法得到大规模普及。若迫使私人开放其拥有知识产权的疫苗研发产品,又会对私人产权造成侵害。 目前通行的做法是由政府出钱进行疫苗研发。国家重点实验室及各大院校的研究中心每年从国家财政获取研究经费进行研究,成果最后转化为国家所有的产品,这样做的确能
如果政府转换思维,将投入研发的资金花在补贴上,变“事先投入研发”为“事后奖励成果”,将预算投入转为事后奖励,那么,这种激励机制就能鼓励研发者之间的竞争,从而筛选出最有效的疫苗投入使用。即使预算额度不变,但事后奖励的额度集中就变得比较大,从而可能对研发者产生潜在的激励。 上海 李华芳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