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翟春阳
有报道说,正在举行的上海国际顶级私人物品展,“3天接待了逾7000位富豪,成交量达2亿元人民币”。不少外国参展商感叹:“没想到中国富豪那么慷慨!”
我怀疑这是记者的杜撰,因为所谓“中国富豪那么慷慨”明显是一个错误的判断—
—“3天2亿”与“7000富豪”确实够骇人的,但用2亿除以7000呢?一个富豪平均才消费不到三万元,“慷慨”从何说起?还有,“7000富豪”这个数字本就来路不明,难道参观者都出示财产证明了?
而随之而来的各种评论,几乎都不假思索拿“7000富豪”与“3天2亿”这两个自相矛盾的数字大做文章——或追问富人财富的正当性,或把矛头对准富人的道德,或拿中国现在还有多少人上不起学、吃不饱饭做对照——整个富人群体又一次被大众的口水淹没。
我不是富豪,但我要指出的是,当下民意确实倾向于对富人进行“有罪推定”,这种有罪推定必伤及无辜。富人中间不乏挥金如土的人,但也有很多人是奉公守法、靠智慧与汗水获得财富的。
富人应该反哺社会,捐钱让贫困孩子上学,帮助贫困患者——如果这么做了,当然最好不过,但如果富人不这么做呢?当然应受指责,但这种指责应适可而止,不能苛求所有富人都是道德高尚者。
我们讲“人人都是纳税人”,因为人人都是消费者。富人也是消费者,富人的消费也在贡献税收,也在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如果富人们不愿意慈善,又无法将他们的“不义之财”收归国有,那我们只能退而求其次,鼓励富人投资与消费。
富人奢侈“让我们很受伤”,但我们不许富人消费,想没想过那些靠自己双手致富的富人也会“很受伤”?要所有人像穷人那样过日子,是不现实的,我们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允许他富而不许他“消费”,则与宪法中保护私人财产不受侵犯的规定相背离。
私人财产不可侵犯,简单看是在保护富人,实则是保护穷人——旦财富成为罪恶,穷人的财富、穷人的机会更容易被剥夺,整个社会也将失去发展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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