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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圣祥:富翁纳税比穷人多 政府就该多照顾吗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 10:44 红网

  一条富翁就学清华的消息引发了网上的一场热论:30位拥有亿万资产的老总齐聚清华经管学院,开始接受为期12天的封闭式脱产学习。这是浙江省人事厅在清华首次建立非公有制经济人才培训基地,专门针对“草根浙商”量身定制培训课程。学费由浙江省政府出资,12天课时共42万元,住宿费和生活费由学员自理。(11月8日《京华时报》)

  虽然部分媒体热衷于在富翁是不是适应吃住条件等鸡毛蒜皮上大做文章,但公众关
注的焦点却准确地集中于关键问题:富翁参加学习为何要政府买单?有人将富翁12天42万与贫困地区孩子们的学费对比,有人指出“真愿意学习的富翁难道自己出不起42万学费吗”,更多的人质问:富翁12天要花掉这么多的钱,凭什么拿纳税人的钱为富翁交学费?

  意外的是,这一质问却遭到了很多尖锐的反驳,比如:这30人为社会创造的无限财富,岂是区区42万学费所能实现得了的呢?更有人直接在“凭什么拿纳税人的钱为富翁交学费”上批复:因为富翁纳的税远远超过你。

  显然,在这些反驳者心目中,“富翁纳税多”与“政府照顾多”之间是可以划等号的:富翁纳了更多的税,因此政府回之以特殊的照顾政策,完全符合公平的原则。我不知道,地方政府在为富翁学费买单时有没有同样的考虑,但是必须指出的是:这是一个致命的谬误。

  先从“富翁纳税多”这一表象来看。众所周知,我国

个人所得税65%来自于工薪阶层,富翁阶层真正从自己的个人所得里缴纳的税收与其收入完全不成比例,被称之为“贫富倒挂”。也许有人会说,富翁所在企业纳了很多的税。可是,企业的税收实际上最后都是要分摊给企业的每一个消费者来承担的。终极的纳税人不是企业,而是广大的消费者。

  再者,从税收的性质来看,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是税收的三大基本特征。所谓无偿,即表明政府的依法收税行为不是通常的商业交易,在纳税人内部不适用“谁付费谁受益”原则。恰恰相反,政府税收的一个重要意义,就是要通过向富人收更多的税收来完成二次分配,平衡社会贫富差距,维持社会和谐发展。因此,完全没有理由,因为富翁纳了更多的税,政府就给予其更多的特殊照顾。

  从政府方面来说,在“富翁纳税多”与“政府照顾多”之间划等号,首先是政府自身的角色错位;同时,政府对富翁的照顾越位,还意味着可能对穷人的照顾缺位。在富翁这一方来讲,依法纳税本来是其应尽的义务,可是“政府照顾多”却恰恰助长了其“纳税交易化”思想:纳税行为是富翁与政府的交易,纳的税多就理应得到政府更多的照顾。

  总之,富翁依法纳税是义务不是交易,纳税多是光荣的事情但却不是要挟更多福利的资本,“富翁纳税多”与“政府照顾多”是绝对不能划等号的。

  (作者: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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