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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物价局局长辞职看官场鹰逐兔怪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 18:13 中国经济周刊

  众所周知 ,鹰之于兔,乃是水火难容的天敌,往往不共戴天。但现在却出现了“鹰逐兔”而非“鹰食兔”的怪象,原因何在?这就得归咎于训育出如此怪象的主体—“官场潜规则”的作祟。

  ★文/李晓亮

  据媒体报道,安徽省阜阳市物价局原局长张洪钧,现赋闲在家掌厨。皆因他的制止教育乱收费的举措,打乱了“全盘收费计划”,并因此获咎,“物价局价格检查权被上收,公用经费被停拨”,最后他不堪“外部工作环境恶劣”“愤”而辞职。临走还感叹“谁不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不到万不得已,谁会辞职呢?”

  但最终张洪钧还是辞职了,看来真是到了“万不得已”的境地了。原来在阜阳治理教育乱收费取得“明显成绩”大环境下,物价局复核发现教育乱收费金额竟高达千万元;仅仅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就遭遇如此阻力,试想若欲综合全面治理乱收费现象,难度可想而知。

  所以我很佩服张洪钧的勇气和魄力,他在官场摸爬滚打多年,不会不熟悉“官场潜规则”,但他还敢有如此铁腕动作,可谓“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因为他清楚地知道自己要顶多大的压力甚至可以说是风险,但他还是做了,这岂能不让人佩服?但遗憾的是,他最终失败了,虽然责任并不在他。

  这让我想起张洪钧的一句话,当物价局制止教育乱收费却招来指责之时,在市教育局的要求下,市政府曾成立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张说:“联合调查其实是个‘潜规则’,他指个兔子让你追,并不是真要这只兔子,而是想把你支走,把事拖过去。” 众所周知 ,鹰之于兔,乃是水火难容的天敌,往往不共戴天。但现在却出现了“鹰逐兔”而非“鹰食兔”的怪象,原因何在?我想这主要应归咎于训育出如此怪象的主体—官场潜规则的作祟。

  “官场潜规则”,虽上不得台面见不得光,但却风行一时。它也即指在干部任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有些掌握用人权的领导干部奉行“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之道。那些刚正不阿、坚持出淤泥而不染的干部,由此而成腐败者和行贿者眼中共同的“异类”、“眼中钉”,必欲除之而后快。“官场地潜规则”与“官本位”思想有密切联系,它也是衡量一个地方干部廉政状况的重要标志。它的出现标志着这一地区的官员腐败由个体发展到了群体。此地反腐败斗争的情况必然错综复杂,纪检机关一旦介入,必然会“拔出萝卜带出泥”,窝案、串案不断。

  张的辞职也说明,当地地方政府、教育部门、教育机构和乱收费之间必然存在利益链,在教育乱收费上,不少地方已经形成了大大小小的既得利益集团,他们从教育乱收费中获得好处,比如有利于增加地方财政预算外资金,有利于小集团金库的增收与资金的挪用等。谁要是妨碍他们既得利益的享有,谁就要受到“潜规则”的惩罚。

  所以,那些相时而动、见风使舵的“鹰”在这种“潜规则”的豢养下,早已不在眷恋野生之“兔”,只有在主子吆喝时,才会装模作样地追逐一番,且也只是赶走了事,但他们当然也因此失去了鹰的飒爽与豪迈,或许也不能再称作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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