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改革的“去行政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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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 11:17 证券时报 | |||||||||
安平专栏 邮政体制改革方案尘埃落定,中国邮政将一分为三。重新组建国家邮政局,作为国家邮政监管机构;组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经营各类邮政业务;加快成立邮政储蓄银行,实现金融业务规范化经营;邮政改革模式与当年中国电信政企分家的模式一样———当时中国电信总局分为通讯管理局和电信集团,这被称为“政企分开”。
再好的设计,不过是为邮政的“政企分开”、走更市场化的道路画了一张皮,由于此次改革是在《邮政体制改革方案》的指导下进行的———《邮政体制改革方案》属于行政法规,基本还是在采用行政化手段进行试验,相关法律的完善一步到位当然不可能,是否循序渐进也需要观望。 就在此前不久,四大国际快递公司委托CAPEC发表声明,要求中国邮政企业分业经营,限制邮政专营,建立独立的监管部门———四大国际快递在中国主要从事国际快递业务。短短十几年间,他们已经占据了中国国际快递业务80%的市场份额。业内人士认为,四大国际快递首次发表声明,就是希望通过邮政改革,“插手”信函业务———这块基本已被邮政部门视为鸡肋的领域。 不进则退,中国邮政必须进行市场化改革,尤其是在法制起点下的市场化改革。自发形成的市场雏形总是早于法律而出现,然而只有通过法律的建立,市场才会走向完善,这是世界各国发展市场经济的普遍共识。 道理很简单,市场追求利润,而法律则规定市场逐利的欲望到何种边界为止,否则泛滥的欲望会变成为求利而不择手段的恶果。同时,法律还是市场的保护神,它防止过多的行政干预之手搅乱市场的运行规律。 因此,有理由担心邮政改革会走电信改革的老路。今年,备受关注的《电信法》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日程将推迟两三个月,年内出台无望。我国电信法从1980年开始起草,至今难产,说穿了就是四个字———利益阻隔。 在一个行政化色彩依旧浓厚的电信市场,既得利益者往往会组成类似托拉斯联盟的垄断,所谓的改革通常都是“形改神不改”———也拆分了,也有看似热闹的多家运营商竞争了,也时不时来点价格战什么的。但行政监管机构操控整个市场走向的力量依然强大,随时干预市场的冲动也从来没有停歇过。 电信企业虽然在竞争的压力下,自觉不自觉地朝着更市场化的方向移动,比如手机费用的变通、服务手段的更新,但几乎每一次变革都会被行政监管机构视为“破坏规矩”,进行严厉的打压。 不单是电信,在航空业、在水、电、汽等基础设施行业,要么是缺乏一部符合市场规律的法律,要么是抱着多少年不变的旧法规不放———虽然旧法规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味道。形成一个基本还属于封闭状态的利益围城。甚至可以说,许多时候,这种行政监管主导模式不是在促进行业进行更有力的市场化改革,而是希望长期维持一个原有局面不动。 所以,改来改去,最后别忘了法律的完善才是健全市场的首要。全国最大信函被盗案引发的绵阳一公司状告省邮政局、绵阳市邮政局,索赔3000万元巨额损失一案刚刚宣判,原告败诉。此案具体是非且不论它,值得关注的倒是判决理由中“《邮政法》规定,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按照现行《邮政法》的法律逻辑,你的邮件丢失了,或者被扔进垃圾桶了,该你倒霉。如果将这样的《邮政法》继续套用在未来“政企分开”的邮政市场,改革的意义何在? 给一个行业和市场去行政化,首先要从法律层面动刀,没有法律的要立法,有“旧”法律的先要去行政化色彩,重新修订更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新法,这才叫真正的体制改革。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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