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业操守和制度罅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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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 11:16 第一财经日报 | |||||||||
对于商业机构而言,若不计长期得失,利润最大化和合规经营很可能是两个不太兼容的目标,尤其是在一个约束条件已然确定的独立案例中。因此,可以推想,2002~2004年间,在为科龙出具审计意见前,德勤必是经历了堪称复杂的思忖;而在科龙乱局的报道走向深入,证监会调查结果不日将公布的当口,是否采取必要措施修正原审计会计报表,或者至少在监管当局面前做出某种姿态,德勤必是经历了另一番考量。
我们无法得知这些思忖和考量的细节,而德勤的最终决策和立场通过今日本报的独家报道跃然纸上。如若调查结果认定德勤牵涉其中,则显然表明德勤失职并决策失当;如若结果相反,除了事后追认德勤“风险评估”技巧可谓上乘外,科龙乱局中的德勤角色所引发的制度反思却丝毫不能因此而减少。 首先让我们梳理一下科龙乱局中的德勤角色。2001年,ST科龙全年净亏15.56亿元,安达信出具“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后离去。2002年,对于不但扭亏净利润还达到1亿元的年报(科龙应德勤要求不情愿地将先前公布的利润缩水一半),接手科龙的德勤出具了“保留意见”。在科龙可能面临退市的关键时点上,德勤上述举动引起了业界的广泛质疑。及至2003年,针对科龙H股和A股年报,德勤分别出具了“带解释的无保留意见”和“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而业内普遍认为,德勤这次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拒绝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2004年,在再次为科龙年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后,德勤宣布拒绝续任审计。 在此,我们将诸多会计专业术语(拒绝发表意见、否定意见、保留意见、标准无保留意见等等),以及德勤或科龙对具体账目数字的技术判断舍去,而专注于制度层面。科龙乱局中的德勤角色至少从以下几个方面为我们提出警示: 首先,尽管经历了安达信破产、咨询审计分拆等重大全球性的行业变革,包括“四大”(普华永道、德勤、安永、毕马威)在内的会计师事务所行业所面临的“利益冲突”依旧无处不在,尤其是在公司治理和其他制度“基础设施”还相对不够完善的中国市场上。有识之士已经开始担忧——东南亚金融危机后,“四大”在危机国家和地区降低执业标准的现象,在中国内地也显现端倪。由于中介行业渗入经济领域的方方面面,这一在行业内属职业操守的问题,会演变出公司治理和监管标准等更为广义的制度含义,其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也因此将被数倍放大。 显然,仅有职业操守是不够的,制度规范是更为有效的杠杆。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卷入会计欺诈案件的审计师将被处以不得进入行业的重罚。美国《证券法》第24条和《证券交易法》第32条则申明,对明知故犯、对报表作虚伪表述或故意遗漏报表重要事实的注册会计师追究刑事责任。2002年生效的《萨-奥法案》对审计程序等作出了严格的界定。我们呼唤更为严厉的监管和制度规范,这将填补可能存在的“制度罅隙”,也将为违规和违背职业操守设定了具有威慑力的足够高的成本。 最后,与此相关,不同公司治理和会计标准的差异要求也值得关注。德勤对2003年科龙H股和A股的不同表述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尽管两个审计意见都引发质疑,但毕竟提供给港交所的意见看起来更为审慎,更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由于内地诸多上市公司同时拥有A股和H股,采用更为透明的公司治理和会计标准显然更为可取。再谈远些,由于中国内地企业更多地奔赴境外上市,在地区会计准则日趋向国际会计准则“移动”的背景下,更多采用严厉审慎的国际会计标准的考虑也应尽快提上监管部门的议事日程。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