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民企慈善缺位与目前捐款优惠制度乏力有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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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 09:28 人民日报华南新闻 | |||||||||
本报记者 翁淑贤 今年6月,南粤遭受超百年一遇的洪水袭击,损失严重。面对赈灾劝捐,社会各界一次次伸出援手,一笔笔爱心捐款如期而至。不过,人们注意到,在本次募捐活动中,广东民营企业家的身影并不多见,有关慈善机构称广东民企老总“慈善缺位”的现象似乎比较突出。就此现象,各方人士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各有说法。
广东民企“慈善缺位” 看着手中的捐款名单,广东省慈善总会秘书长方炎松纳闷道:“面对自己家门口的超百年不遇的大水灾,本土的民营企业似乎没有什么动静,多少有点让人看不懂。”至今,广东省慈善总会接到的捐款超过5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仅两家———“美的集团”和“广东威华集团有限公司”各捐了100万元。相比之下,香港公司和一些国有企业成了此次募捐的主角,其中最大一笔捐款是香港合和实业有限公司捐赠的1000万元;此外,广东粤电集团捐了295万元,广东电网公司捐了288万元,广东“中烟”捐了100万元,“韶钢”集团60万元,“广晟资产”60万元…… 截止7月12日下午,广东社会各界救灾捐赠到账善款已达9796.22万元。来自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的捐款几乎与来自企业的“平分秋色”都超过了40%。企业中则是国企唱起了“重头戏”,而向来因实力雄厚而被各界寄予厚望的广东民营企业却热情不高。以深圳市为例,来自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的捐款高达1268.08万元,来自企业的捐款仅有191.13万元,其中来自民营企业的捐款更是少之又少。深圳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坦陈:这一次行善心的民营企业实在不多。 广东省慈善总会也曾主动向一些民营企业家劝募捐款。“他们有的说这段时间没捐赠的打算,或者说老板忙没时间谈。”方炎松认为,这说明广东存在“慈善富翁”紧缺的尴尬。 民企“喊冤”释因由 广东省美容美发行业协会会长马娅对民企老总“慈善缺位”一说十分愤慨,7月15日下午,该协会通过广东省侨联向灾区人民捐赠了价值1100万元的物资。她激动地说:“在赈灾捐赠上,社会对民营企业有误解,不少民营企业其实社会责任感都很强,但找不到组织。应该说,政府劝募还没发动到位。”马娅称,这并不是该协会的第一次捐赠,1998年他们就为华东水灾捐了200多万元,印度洋海啸时又捐了70多万元,参与捐赠的协会成员多数都是民营企业。7月23日该协会还将举行千人无偿献血。无论捐赠还是献血,作为该协会主体成员的多数民营企业都毫不犹豫。 “不少民营企业都不愿意‘露富’,这也是他们对公开的劝募活动参与热情不高的原因之一。”赛莱拉国际集团总裁陈海佳代表部分民企老总道出了心声:“人怕出名猪怕壮。只要一捐出名,马上就有更多的人上门来找你,有时应付不过来还可能得罪了人。”他说,其实不少民企老总捐款后不愿透露身份,因为怕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另外,由于赠捐活动频繁,有些民营企业家坦言现在已“爱心疲劳”。目前,各地各种扶贫济困、捐资助学的活动很频繁,光广州市就有教育基金会、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市妇联重症儿童救助基金会、总工会职工解困济难基金会、市慈善总会……数不过来的这个会那个会都定期不定期地举办募捐活动,民企老总称“着实累人”,他们也担心捐出去的钱和物是否都能落实到受赠人的手中。 也有民企老总则指出,虽捐了些物资,但与政府的相关单位一道送往灾区时,经常听到的是受助者“感谢党、感谢政府”的话,他们却被晾到了一边儿,“心里多少有点不是滋味”。更让他们受打击的是,这些捐赠行为有时还被社会上某些人当成是别有用心的“凑份儿”、“做秀”。 如何促使富人多行善 “国内目前的劝募还是行政动员占主导,对民间劝募不重视。”中国扶贫基金会副秘书长耿和荪指出,在行政动员下,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以及国有企业自然成了唱“重头戏”的主角,这正是他们体现社会责任感的时候。对于被视为富人的民企老总而言,要让他们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仅靠一味的道德说教显然无济于事。企业一向重视回报,如果捐与没捐回报都一个样,甚至捐了还惹来更多的麻烦或非议,有些民企富翁自然就要冷漠“装穷”了。因此,建立对富人公益心的理解和尊重,让富人树立投身社会公益事业的自豪感,这无疑是当前至关重要的事情。 中山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李伟民则认为,民营企业家不太愿意投身于慈善事业与我国目前捐款优惠制度乏力不无关系,应动用制度、政策和法律调控机制来鼓励富人捐赠。目前,我国民企“慈善缺位”的确有政策上先天不足的因素。过去,国家对国内企业的慈善和公益捐赠行为一直执行的是“在年度应纳所得税额3%以内部分准予扣除”的规定,对个人执行的是“应纳所得税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的规定。献爱心还要交所得税,一些民企老板难免心里不舒服。不过,近年这一情况稍有好转,国家规定向中华慈善总会、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等5家国家级慈善机构的捐赠,可获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但目前全额免除的规定只限于规定的国家级慈善机构,包括广东省慈善总会。事实上在地方办实业的民企不少还是希望把钱捐给地方慈善机构,这有利于在地方树立起较好的形象。但目前在各地市捐赠的仍无法获得全额税前扣除的优惠,这客观上也打击了地方民企的捐赠热情。 公益慈善界人士指出,在一些发达国家,高达50%的遗产税是迫使富翁支持慈善事业的重要原因之一。专家指出,目前我国尚无相关的法律规定,建议出台有关“遗产税”的法律法规,这将有助于促使有钱人主动投身慈善事业。 《华南新闻》 (2005年07月19日 第一版)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