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市场取向 攻坚综合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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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7日 09:40 21世纪经济报道 | |||||||||
开始于1970年代末的中国改革开放,驶过了整整26个年轮,铸就了前所未有的辉煌。人民生活水准普遍提升,个人获得了更多的自由和选择,提供三分之一GDP和五分之四新增就业的非公经济成为市场繁荣的重要支柱,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支撑了中国的和平崛起,足令世界侧目。 然而,也就在今天,舆论界对于“改革”的取向和内涵颇不明晰,因为近年来在强
也就在今天,一些行政部门表“改革”之虚言,谋垄断之实利;外部监督的缺失,导致“改革”成了部分行业垄断和部门收权的挡箭牌,令那些真正欲改革而不能者心生灰冷之感。也就在今天,出于对贫富差距拉大和由此产生的失落感以及改革参与度的不高,不少民众对改革的期望值正在降低。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持召开“中国改革高层论坛”,重新唤起了不少人对新一轮改革的热情,在此时刻,要求我们明辨市场经济的理念、规则和权利;在面临众多难题犹豫不决的时候,需要决心和果断来捍卫和践行它们。 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要有竞争性的市场,有独立的市场参与者:治理结构完善的企业、经济权利自由的个人和诚信独立的中介组织,对资本、土地和劳动等要素和产品以及其他绝大多资源的定价和配置,只能通过市场机制完成,要有公正的、可预见性的法制环境,要有政府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而所有这一切的前提,就是要有一个严格规范的政府体制,其最重要的就是明确政府权力的边界和行权的规则。 法治政府的基本理念是“凡法律未允许的,都是禁止的”。此亦依法行政之本义,即政府一切行为均需有法律作为依据。在这个意义上,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关键是打破国企对基础行业和资源的行政性垄断,依据《公司法》,政府仅为单纯经济意义上的股东,按股份派董事;政事分开以及和中介组织分开,核心是政府不再对事业单位进行人事任命和财政支持,为中介组织释放发展空间;金融改革要求政府放松管制,将金融机构还原为真正的企业;财税改革希望在于政府不能随意增税减税,财政开支和转移支付须经法定程序;政府监管市场主体及其交易规则,须以法律为依归。 政府应紧紧守住自己的边界,不越“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之界。除了通过经济手段和法律程序调节经济,并维持公平有序市场秩序外,政府应退出干预微观经济活动,这是防止官员腐败的釜底抽薪之策,也是趋向完善市场经济之途。 责任政府不但对官员有明确的问责和追究机制,更要发挥社会舆论等外部监督机制的效能,通过透明行政,约束政府。 开放从来都是改革的驱动力。人们对加入WTO给国内带来巨大的改革效记忆犹新,遗憾的是这种效应正在趋弱。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做负责任的大国,是每位国民对国家的期盼。从这个意义上,中国必须进一步“走出去”。“走出去”只能是双边或多边的互动,这其实也是中国先接受、进而逐步影响国际规则的过程,这就要求我们摒弃固有的偏执,以开放之胸襟,在有关企业跨国并购、汇率和贸易谈判中更具灵活性。其实,今日巨大成就的取得,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我们面向世界,对一些国际通行的市场规则和商业逻辑的主动认同。 在市场体制的确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中,没有什么比激发和扩大公民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更重要的了,这要求保障和尊重个人的经济自由与权利。在法治社会,公民权利建基于“凡法律未禁止的,都是允许的”这一根本理念。若此,则公民拥有广泛的求学、迁徙、择业、创业、交易的权利,任何对这些权利的限制,均须由宪法和法律授权。 在今日之中国,公民尤其渴求表达自己权利的良性机制,维护自身利益的协调和对话的合法渠道,参与新一轮改革设计的适度空间,公平的、可预见的而不是选择性的、不确定的执法环境,等等。这些机制都还有待于进一步制度化,都是政府要提供的优质公共产品。 对于改革,我们要正本清源地明辨市场经济的理念、政府行权的规则和公民个人的权利,下定决心,在其中融入我们的心智和行动。这样我们才能扭转权钱交易、内部操控等“坏的市场经济”之颓势,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之愿景。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