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贪官腐败的三段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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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 16:32 人民网 | |||||||||
群众把大大小小的“贪官”都痛斥“腐败分子”。然而,众所周知的是,腐败分子都有一个共同的“人生轨迹”,那就是司空见惯的“腐败三段论”。 一是靠舆论“捧香”自己。那些没有露出“马脚”的腐败分子,在广大群众的眼里一般都是“正人君子”;在社会上是有头有脸的“知名人士”,有的还被群众称之为人民的“好公仆”;新时期的“焦玉禄”。这种不可估量的“社会效应”,都源于“舆论”的特殊导
二是用荣誉“包装”自己。有许多的“贪官”们,他们把各种政治荣誉看得特别“重”,不怕“身上花环套套多,头上桂冠一顶顶”。特别是“廉政公仆”、“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这些政治“含金量”较高的“称号,都是他们的“抢手”之物。为了把这些“耀眼夺目”的花环、桂冠之类的东西搞到手,有的依仗手中的权力,不费吹灰之力唾手可得;有的则费一番周折,但拐弯抹角也要“荣获”。因为这种政治“包装”,是当今最容易让群众所接受,社会所公认的。 三是用假政绩“掩饰”自己。因为政绩是官员们的“政治资本”。俗话说得好,有政绩,说话就有底气;政绩突出,可以掩盖“失误”;政绩是提拔的依据,关系是升迁的保障。所以,一些大大小小的腐败官员都在挖空心思地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有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有的“劳民伤财”,不顾群众利益;有的只图领导赞赏,不顾影响党的形象;更有甚者,故意把上述所谓“工程”搞到上级领导的“必由之路”上,以便让领导抬头“看得见”,路过“有纪念”,回去“记心间”。 殊不知,他们这种违背客观规律的工作方法,违背群众意愿的工作作风,有损于党的光辉形象的伎俩,终究会被滚滚前进的历史潮流所淹没。无数事实证明,搞腐败虽然得意于一时,但必定是“短命鬼”的命运,其下场是臭名远扬,身败名裂,成为人民的耻辱,历史的罪人! 但愿我们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定理想信念,远离腐败,摒弃死路一条的“三段论”吧!(许贵元)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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