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商业银行国内上市能否对投资者一视同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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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 15:58 金时网·金融时报 | |||||||||
国有商业银行上市五问(4) 记者 张正华 国有商业银行如果在国内上市,将给公众投资者一个怎样的期待呢?
毫无疑问,它首先将受到中国股市游戏规则的制约。因此,当我们对中国股市游戏规则提出疑问时,对国有商业银行上市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有人说,人生如同一场“游戏”。的确,“游戏”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有政治游戏,有经济游戏,有体育游戏……凡称得上“游戏”者,其前提和必要条件就是要有规则。一种游戏规则制定得是否合理,其衡量的标准之一就是要看会有多少人陪着你一起玩这种游戏。 股票是一种经济游戏,玩好了,融资者和投资者都可以获得经济收益,股市也会得到健康发展。玩得不好,且不说融资者和投资者会遭受经济损失,就是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也会遭受严重影响,尤其是像国有商业银行这样的大公司上市就更是如此。因此,要做到让股市健康发展,融资者和投资者的收益合适、损失合理,制定合理的股市游戏规则就显得十分重要。 近些日子,随着交通银行股票的上市,有些人开始对国有商业银行如果在国内上市是否沿袭以往国内商业银行上市的惯例以及购买国有商业银行股票后的收益等问题提出了种种猜想。 在对这些问题进行猜测前,大家有必要先关注一下中国股市的游戏规则。在中国股市游戏规则中有一个名词,叫作股权分置。股权分置是指同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分为非流通股和社会流通股,两种股票不同权不同价不同利。它与国际不接轨,是中国股市所特有的现象,与中国股市同时诞生。 制定这一游戏规则的原因,据说其初衷是国家为了保证对国有企业的绝对控制权,规定国有企业上市时,国家股占70%到75%,社会公众股占25%到30%。同时规定,国家股暂不上市流通,成为非流通股。1996年,股权分置模式在中国完全成型。中国股市出现了国家股、法人股、自然人股和外资股多种成分。非流通股不流通,股东只关心企业净资产的保值增值,他们的利益与股价变化没有直接关系。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由于同股不同价不同权不同利也不同风险,造成两种股东同床异梦,也造成流通股交易价格严重偏离公司价值,成为一种价格游戏。据资料显示,目前,在中国上市公司的7149.43亿股总股本中,大约有2/3并不上市流通;非流通股本中的绝大部分为国有股,也存在部分由机构投资者持有的法人股。专家们认为,游戏规则允许股权分置模式的存在,是中国股市难以健康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正是出于上述原因,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完成股份制改造即将上市之际,热衷于股票游戏的公众投资者应该首先关心一下目前已经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的股权分置改革。这项改革的核心是要回答这样一个问题:中国股市游戏规则将如何做到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一下除交通银行外我国目前已经在国内上市的5家商业银行的股权分置情况。在中国股市游戏规则下,这5家商业银行股本构成即股权分置情况如下:浦东发展银行,流通股22.99%,非流通股77.01%,其中,国家股9.83%,国有法人股45.53%,境内法人股17.04%,外资股4.62%。华夏银行,流通股28.57%,非流通股71.43%,其中,国有法人股63.03%,境内法人股8.4%。民生银行,流通股30.15%,非流通股69.85%,其中,境内法人股65.29%,外资股4.55%。招商银行,流通股26.28%,非流通股73.72%,其中,国家股3.78%,国有法人股61.24%,境内法人股8.69%。深圳发展银行,流通股72.43%,非流通股27.57%,其中,国家股6.44%,境内法人股21.13%。 从股本构成中可以明显看出,在上述5家上市银行中,前4家银行的非流通股都占了绝大部分。如果假设按照少数利益服从大多数利益的原则,公司在收益分配中忽略了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姑且还算合理的话,那么,作为中国银行第一股的深发展A,在流通股占绝大部分的情况下,把钱圈到手后,却完全忽视了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经济常识告诉我们,金融是经济的温度计。深发展A流通股的持有者这几年一直感到很困惑,进入21世纪后,我国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在这种大好形势下,连多年来身背沉重包袱一直亏损的农业银行经营利润每年都在翻着番的长,而没有任何历史包袱的深圳发展银行在其分红派息方案的记录中,近四五年来,且不说数额少得可怜,更让人不解的是,2000年和2001年两栏中还都是空白。并且自2003年9月23日发布公告每10股派息1.5元(税前)后,时隔近两年,在分红派息问题上至今对广大公众投资者还没有一个交待。 股票投资的收益到底应该如何计算,这是每一个股票投资者都非常关心的问题。因为人们买卖股票的一个主要动机就是为了获得股票收益,只有当他对自己的股票投资收益有了足够的估计之后,才会从事股票投资。 经济学家告诉我们,股票的投资收益,最基本的界定标准应是投资者持该股票一年所获得的收益,它应该不低于市场的平均收益,即一年的银行定期利息。这种投资收益应该是上市公司给投资者的一个基本回报,它是社会资本的积累。如果忽略了这一点,而只是把股票投资者的收益建立在让多数人的套牢来换取另外一部分人的收益上,这就不是投资收益而是投机收益。在两者比较中,前者的收益理应更加受到游戏规则的保护。 中国股市游戏规则允许同股不同权的股票存在,完全违反了游戏规则应遵循的最基本的公平原则,侵犯了广大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专家指出,"中国证券市场的失误就在于本末倒置,即天平总是倾向融资者一边。"在股权分置的大背景下,照搬国际惯例,引入市场化发行和增发,大大扩展了融资者的"寻租"空间;而抑制投机、打击庄家、消除一级市场寻租,则使投资者没有了盈利模式,市场没有了赚钱效应,这是中国证券史上开始最漫长熊市的原因之一。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日前已经表示,"股权分置改革不是万能的,但不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则是万万不能的。"对此,假设国有商业银行在国内上市,如果中国股市游戏规则不能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如果在中国上市公司中仍存在一股独大、一股独霸的现象,存在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东、大股东与小股东的利益冲突相互交织、利益分置,流通股东的权益得不到保护,公众投资者无法获得一个公平的话,那么,在中国,更加严重的问题将会随之而来:即价值投资理念和公众投资者的信心将会发生动摇,国有商业银行轰轰烈烈的产权制度改革也将不会有一个实质性的结果。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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