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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谨防利益集团操纵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0日 18:40 21世纪经济报道

  报告认为,由于在股权分置问题中的利益对立双方——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交集非常小,再加上分散的中小流通股股东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上普遍存在“搭便车”心理,因此,如果将股权分置问题交给各上市公司来推动,短期内达成协议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尤其是目前采用的非连续叫价机制和分类表决制度,不但实行起来在技术上存在很大困难,而且很容易被利益集团所操纵。按照上述策略推进,实现股市全流通会遥遥无期。

  报告指出,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必须由政府(具体地说是国务院,而不是某个部委)强力推动,必须由政府出面选择一个能够“包容”上市公司多样性的总方案,并强力推行。当然,在总方案提出前,可充分发挥民间智慧,允许各方提出不同的备考方案,供政府选择。一旦方案选定,则由政府出面,强力推进。那种所谓充分发挥“民间智慧”的分散化决策的改革思路,只能使股权分置问题最终无解。

  报告认为,国内经济领域改革采取的试点方式,在股市中行不通。股市本身就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如果强行切出一块进行试点,那么其试点经验肯定不具有推广价值。

  报告还指出,对流通权的定价一定要尽可能体现市场化原则。这一方面是因为市场定价是最简单快捷的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方法(利用市场对信息的高处理能力),另一方面,只有这样才可能最大程度协调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调动他们主动参与全流通过程的积极性。

  (摘自《如何正确对非流通股的流通权进行定价?》,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范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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