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遗忘的第三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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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 18:12 《董事会》 | |||||||||
已经走过了四分之一世纪的中国改革,在企业治理改革的路径选择上,也许从一开始就走上了一条并不十分具有中国特色的道路。 中国的企业治理改革更多的是依据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理论,沿着两权分离的道路在推进,更多地关注于企业的控制权和所有权之间的制衡和失衡,在管理层(厂长经理)和所有者(国家、国资委)之间寻找矛盾冲突和协调一致的平衡点。在企业改革的历程和公司治理的框架
把员工排除在企业改革和公司治理的整个制衡结构之外,不管是存心还是无意,都客观上具有了躲避道德、责任监督的故意。在当前我国立法机构正在重审、修改《公司法》和《证券法》的时候,提出这个问题就显得格外必要。 中国改革艰难走到现在,提出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中员工参与问题,其实是在要求社会实现公正和谐。要求政府体现民本意识。这已经不仅仅是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更重要的是,它已经成为政府如何勤勉尽责地肩负起维护公共利益的社会责任问题了。 现代公司治理实践的发展,已经将传统意义上的资本和权力、出资人和代理人等等的游戏规则大大扩展了,在加入了利益相关者这一概念群体以后,公司治理在多方博弈的非零和游戏中呈现出日益丰富的多样性与人性化色彩。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