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对审计结果要有正确态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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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 22:5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30日电 题:对审计结果要有正确态度 新华社记者 鹿永建 新华社今天再次播发对审计“清单”所列审计对象的追问式报道。不少单位态度积极,已拿出纠正措施。但是,也有一些单位态度很不积极,说“正在研究”,甚至“不知道
被点名的审计对象并非现在才知道这些审计结果。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关于200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所提到的一些审计情况,在去年底已经基本审计结束了。也就是说,在半年之前,对于这些问题,审计方和被审计方都已知道。被审计方有相当一段时间,对于问题进行研究,找出解决的办法。 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单位的反应令公众十分失望。半年过去了,国华电力公司有关负责人居然说“不知道审计有什么问题。”对于审计中查出的国家体育总局在体育彩票管理中的问题,有关人士今天答复“还在继续深入研究之中”。对于18所高校违规收费等问题,教育部的回答还是:仍在抓紧研究之中。国家旅游局有关人士面对记者的采访,批评记者“采访程序不合规范”。这些反应尽管不一,但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在半年的时间里,他们没有拿出什么措施来。 作为一个普遍人,将心比心地想:这些单位在审计中暴露出一些问题,有关人士可能不愉快。在他们推推拖拖之后,可能有些苦衷,有些不同意见。但是,这些都不能成为推推拖拖的理由。 审计署是按照《审计法》赋予的职责,依法进行审计。按照《审计法》的要求,那些上了“清单”的被审计单位,对于已查出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应尽快采取纠正措施;同时,这些单位可能面临处罚,有关责任人可能面临处分甚至依法追究。总之,法律一点也没有给他们推推拖拖的权力。 审计所揭示的问题,有的反映出我国投资体制等领域一些亟待改革的方面;从这个意义上讲,被点名者也有自己的苦恼。正确的做法是,在审计结果公开之时,被审计单位首先要承担自己的责任,然后将问题的讨论引向深入,促进问题在更深一个层次解决。不管怎么说,那些语焉不详的做法都是不对的。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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