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文件指定学校专招干部子弟的潜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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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 18:11 中国青年报 | ||||||||
之间 “为了响应上级严格控制班容量的要求”,河北省东光县文教局下发红头文件,要求该县办学条件最好的实验小学,将今年的招生对象确定为“县城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子女”,报名时必须出示父母一方的编制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有局长核实签字的证明书,不符该条件者一律拒收。(6月22日《燕赵都市报》)
如此“红头文件”之荒唐,自是不需浪费笔墨予以驳斥。我感兴趣的是:为什么“红头文件”竟然敢公然践踏公平原则,违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无所顾忌地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献媚———实际上就是“媚官”。 我相信,如此荒唐的“红头文件”得以出笼,决不会只是因为某人或某几个人“一时糊涂”,这应是一个“渐进”的结果———换言之,办学条件最好的小学就要招收“有来头”者的子女,原本就已是当地有关人员头脑中的潜规则。即便以前没有这样的“红头文件”,如果家长没些“来头”的孩子想进入该小学就读,只怕也是难上加难。“择校”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实现的权利。观诸现实,很多地区的无数事例已经证明了这点。 我判断,正是因为对基于上述“潜规则”的谬误思考方式的习而不察、浑然不觉,才使当地文教局浑浑噩噩间签发了这样一份愚蠢的“红头文件”———否则,如果他们能够意识到这么做的严重性,他们当不至于愚蠢到敢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韪。因而,这一“红头文件”只是用一种极致的方式,将该地盛行的潜规则“显化”了。 这表明,当地某些人已经完全失去了对教育公平原则的自觉。只是我不清楚的是,这是不是可以视作对当地普遍的官场思维方式的写照,不过该“文件”似乎并未受到当地受益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抵制。因而,这一事件让笔者很自然地想起了6月10日《中国青年报》一篇题为《警惕权力交易潜规则失去上限》的评论文章,文中对河南登封市煤炭局纪检书记胡书杰收取煤矿80万“劳心费”、然后又将矿长告上法庭的事件评论时写道:“两个人干的完全是上不了桌面、见不得人的违法违规勾当……可他们二人面对记者采访时,竟然毫无忌讳,用出自肺腑、言之凿凿、理直气壮的口气公开为自己辩护”,作者由此判断道:两个人“是已被潜规则彻底洗脑的人……他俩不是故意留下腐败的把柄,而是已经失去了用‘显规则’即正义规则说话和思维的能力。” 东光县文教局一干人乃至更多人的头脑,是不是也业已被“洗”,还无从知道;但可以想见的是,在他们的头脑中,对基本的公平招生已经是不屑一顾。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