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时代中的社会公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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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9日 15:04 经济观察报 | ||||||||
雀巢公司因为“碘超标”事件被搞得焦头烂额。有调查说,超过80%的消费者现在不会购买雀巢公司的产品。雀巢值得同情吗?回答是:不。做出否定回答的理由其实不复杂,因为,雀巢公司在被检查出超标产品之前,在这些产品被生产出来之时就知道那个标准。违背了这个标准就是明知故犯,违背了这个标准就要为此受到惩罚。 但是,现在有一个事实让我们产生了对雀巢的一点怜悯。根据本报记者掌握的事实
当大家都犯了同一个错误——在中国的有效法规面前,碘超标无疑是错的,为什么只有一家企业被拎出来供人挞伐,而其它的名字却不为人知,进而躲避了消费者及公众对他们的惩罚——不买那些不合格或者超标的产品。在这样的事实面前,我们认为雀巢感到委屈是可以理解的。不知道那些先前专门针对雀巢进行挞伐的人了解到这样一个事实之后,会不会也同意这一点,对于碘超标这事应该毫不留情地予以揭露,但由一家企业来承担所有的批评和罪责难以称得上商业时代的社会公正。 何为公正? 这是一个表达主观判断的概念,是一种对事物理想状态的希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判断标准,且各有不同,甚至可能完全相反。于是,人们希望追求一种更高层次的公正,即完全舍弃以自我为中心的、以所有人公认的标准来确定的公正,这就是社会公正。 比如,在纠纷和冲突面前,我们寻求一个完全独立的第三方,以一套双方都认可的规则为我们做出判断。这就是公正。这就是司法存在的价值。民间仲裁机构因人们对社会公正的追求而产生,很多时候政府也要起这个作用,媒体也有机会被推到这个位置上来。但是,如果这个第三方参与到竞争之中,不管他是站到冲突的某一方,还是借别人的冲突谋求自己的利益,最基本的公正就会即刻消失。 公正最大的敌人是腐败,最大的腐败就是主持公正的角色开始为自身的利益参与到谋利的圈子里去。他原本应该超脱于利益之外,或者有自己正当的谋利途径,但他放弃了这些,他采取直接的方式——利用自己的地位和身份来赚取黑心钱。所谓司法腐败,所谓官员腐败,所谓媒体腐败,以及什么其他种种腐败都一样。 腐败有一个最明显的标志,就是老百姓常说的,“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这对腐败的人来说是必须的,如果直接告诉人他是“婊子”,那就没资格再担当主持公正的角色了,也就没办法腐败了,所以他要厚黑,他要昧良心,他不再敬神,不怕遭报应,这就叫利欲熏心。 我们现在已经处于商业社会了吗?答案是肯定的。我们推广了多年的市场经济,这个努力使我们进入商业开始繁荣的初级阶段,进步虽然有目共睹,但终归距离我们理想的目标还相当远。在商业社会的初级阶段下,买卖行为开始旺盛起来,但社会公正所要求的东西还没有完全建立。比如,有哪些东西不能随便出卖?这个还没有被完全界定下来;有哪些买卖可以私下里进行?这也不清楚;有什么办法可以控制那些占据特殊地位的人以及他们组成的机构,让他们少做些令人生疑的事情?要达到这个目的,需要的努力更多。 在商业社会中,利益会被强调。这是社会进步所必须的,但利益与冲突是孪生兄弟,任何时候都会同时出现,所以人们才需要社会公正,希望用公正的办法来解决这个矛盾。当因利益而起的冲突经裁判后结果却有失人们心目中的公正标准时,人们一定会怀疑裁判的过程和裁判本身。正如上面所说的,是不是有人从裁判中获得了其他的利益? 但我们在这里更想表达的一个看法是,公正是永存的,因为它生于人心。即使它在某一时刻被压抑,为世间乱象所蒙蔽,但它总能顽强地存在下去。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