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友:回炉奶事件不是第一个也绝非最后一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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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 22:29 新浪财经 | ||||||||
近日河南一媒体经过暗访,报道了郑州变质光明牛奶返厂加工再销售的事件。新浪网友对此事件的评论已达数千条。以下为网友评论精选: 2005-06-16 10:14:22 新浪网友:yyb2000325 来自IP:61.149.67.* 日前,河南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记者乔装打扮,经过6天的明查暗访,揭露了郑州光
如果没有新闻记者的深入调查,我们实在难以想象一个知名的企业竟然做出如此不负责任的举措,而光明牛奶方面的解释是管理上的漏洞。不过,姑且抛开原因的症结不说,单从光明牛奶董事长王佳芬接受媒体采访的内容来说,这样所谓的“管理漏洞”的理由不仅站不住脚,而且给消费者印象是光明牛奶的诚信不足,甚至可以说这位董事长在还在问题面前表现出不负责任的撒谎。 原因在于,当“回炉事件”发生后,在没有进行任何调查其子公司是否存在这样恶性行为时,光明董事长就迫不及待对媒体肯定地表态:光明不可能做这个事情。而此时,光明乳业上海总部派出前往郑州进行调查的副总裁、质量总监和地区总经理还在路上。 显然,这位董事长的表态极度地不负责任,完全伤害了曾经爱护光明牛奶的消费者的感情。更为荒唐的是,上海总部的调查人员还没有赶到郑州前,光明上海总部就发出了“告消费者书”,振振有辞地说:郑州光明山盟从来没有做过“将变质牛奶返厂加工再销售”的行为,请广大消费者放心。且不说政府相关部门在没有向消费者公布相关部门调查结论前,光明牛奶单方面结论的真实性有待质疑外,光明牛奶完全低估了消费者的智商,同时也是对证据确凿的新闻一种极端的亵渎。 无独有偶的是,浙江省工商局在儿童节公布了“雀巢”奶粉碘超标的质量检查报告。事发后,雀巢方面的态度经经历从否认、承认但不退货,直至在各方面的压力下,才允许消费者退货的过程。 把这两件事情联系起来看,光明牛奶与雀巢都表现出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的诚信缺失问题。但是,作为知名企业和知名品牌,诚信的缺失让我们更加疑惑:为什么这些企业敢于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依然置消费者的权益于度外,还显得理直气壮呢! 深入分析不难发现,这里面有两个相互联系的因素在作祟。其一,政府相关部门的执法力度不足和缺位是直接原因。在光明牛奶发生“回炉事件”后,我们看到郑州市成立了由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联合质监局、卫生局、工商局等部门组成的调查小组,对此事展开全面调查。由此可见,这又是积弊已久的管理体制问题。也就是说类似这样的事件,都是在问题出现后,负有监管责任的职能部门出现了。这不能不引人深思,在事件发生前这些职能部门都在干什么,如何杜绝行政职能部门行政不作为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 而另一个原因就是,类似这样的问题涉及到消费者索赔问题,正如前不久发生的“苏丹红事件”。根据现在相关法律规定,在出现类似“回炉事件”后,消费者因为举证难以至于无法索赔,这也是企业有恃无恐地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法宝之一。至于行政处罚,相对于企业的超额利润,犹如九牛一毛。由此又进入了另一个恶性循环的旋涡,那就是企业在为当地纳税做出贡献后必然受到当地特殊保护外,相关执法监管部门在进行了行政处罚获得经济效益后,怎么可能对自己的“财神爷”采取严格的监管呢! 光明牛奶“回炉事件”损害消费者的行为,显然不是第一个。但是如果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而且没有对监管者不作为行为进行监督外,如果消费者在权益受到损害后没有法律来保障的情况下,类似“回炉事件”将也不是最后一个。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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