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房产稳定房价 地方政府应多做让利于民之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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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 09:54 华夏时报 | ||||||||
昨天下午,北京市公布了落实国务院稳定房价八点意见的市场调控举措及具体实施细则,将禁止期房转让。尽管根据官方统计,北京市的房价上涨幅度并不算高,今年一季度甚至低于全国平均涨幅,但是,与有些地方相比北京市在贯彻国务院的政策方面却表现出更积极的态度。这实际也触及到本次房地产宏观调控中,地方政府应该怎样摆正自己的位置,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以调整利益关系,并妥善处理好人民住房、地方经济长远发展等一系列问题。
七部委“新政”正式实施已经有半个月了,而调控的效果如何,现在没有定论。而不可否认的是,到目前为止,仍然有个别地方在力挺并不合理的房市,在做着与民争利的事情。 此次房地产业宏观调控的关注点之一是个别地方与中央政策的博弈。因为,有些地方近年来通过“经营城市”的手段依靠房地产业的“繁荣”“大发其财”。从目前房地产业的“赚钱生物链”来看,炒房者、开发商、政府部门是三个最重要的获利环节。要遏制炒房者和开发商们的牟利冲动比较容易,而要让地方政府认清眼前利益可能带来的弊端并不容易,因此宏观调控的措施中也不得已加上了一些行政手段。 一些地方政府近年来在房地产业发展上最严重的失误就是造成了当地房产结构的不合理,某些地方经济适用房的“绝迹”和中低档商品房的缺乏,激化了人民住房的矛盾并透支了当地经济的活力。这也正是地方政府、开发商等各方寻求利益最大化所出现的恶果。所以,本次宏观调控,中央在稳定房价的同时,更是力图化解一些根本性的矛盾,需要地方政府承担起该承担的责任,出台一些长远发展之举措。 现在,获得利益的开发商们正在被要求多承担些社会责任,那么地方政府是否也应该多做出些让利于民之举,宁可未来几年财政收入少增长一些,也多发展一些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让普通百姓也有合适的房子住呢?我们期待,做出这样表率的地方政府越来越多。 原作者: 于德清 来 源: 华夏时报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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